关于区政协会议委员建议的整改意见
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委员讨论提出的关于卫生部门的建议主要有四条,涉及新农合、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疾病控制四个方面。区卫生局对委员们的建议非常重视,专题进行了研究,并制定了如下整改意见:
一、巩固新农合省级试点成果
2011年,我区新农合省级试点将进入第四个运转周期。为确保年内 “省级先进区”称号,今年,农民个人交纳新农合资金仍为10元不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人均40元,达到年人均筹资50元标准。扩大宣传,使新农合行政村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农民参合率达到98%以上。年内我们计划对参合农民进行健康查体,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免费健康体检率、建档率达100%,使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新农合这一党
关于区政协会议委员建议的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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