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旱季消防管理工作措施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35号)和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州冬春旱季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州冬春旱季消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春旱季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期, 等地相继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并就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目前,全州已进入冬旱之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大,历年都是火灾高发期,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旱季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冬春旱季消防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并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各县、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
春季旱季消防管理工作措施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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