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开发建设规范措施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更好地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新区等四个区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根据市发展规划,将全市14个项目指挥部调整合并为四个区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新区建设指挥部、曼听(公园)提升改造指挥部、西双版纳楠景项目指挥部、市观礼台指挥部、勐泐大桥建设指挥部、江心大沙坝指挥部、告庄西双景项目指挥部和片区指挥部整合为市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行政中心和公务员小区建设指挥部、市引水入城指挥部、 路建设指挥部、新建高级中学指挥部整合为市片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旅游小镇项目指挥部调整为市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将茶园旅游小镇项目指挥部调整为市茶园旅游小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四个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人民政府长期派出的临时机构,领导干部兼职,工作人员固定,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行使管理和开发建设职能。每个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处: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文秘、档案、宣传、信息、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内部工作的计划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与反馈。
(二)投资融资处
1、负责了解、掌握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融资政策及各种优惠条件;统筹协调项目融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研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做好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征集、筛选、上报,积极争取上级重点
新区开发建设规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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