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档案服务整改措施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三农”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整合涉农档案资源,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相适应的、覆盖新农村建设各个方面和全体农民的档案工作体系,有计划地开展送档下乡、送信息进村等活动,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2年底全区100%的区级涉农部门和镇机关及80%的村(居委会)档案管理达到统一的规范化标准,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具体阶段目标如下:
2009年,在全区2个镇(白市驿镇和陶家镇)率先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试点镇的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并完善新农村建设档案,通过市档案部门初验。
2012年,在全区所有涉农部门和各镇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立并完善新农村建设档案资源体系,70%的单位配备计算机,实现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网上查阅。
2012年底,依托区政
新农村建设档案服务整改措施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三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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