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安全事故整治工作措施
接受监督。区排查办组成指导组,督促检查。对各镇、街道、园区(风景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逐栋排查城镇、农村所有房屋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确保 灾害后我区不发生房屋住用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房管局局长 、区建委副主任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任副组长,成立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傅建华任组长。区安监、市政、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局长冉龙强任办公室主任,区房管局副局长李涛、游海任副主任,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三、方法步骤
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
住房安全事故整治工作措施
接受监督。区排查办组成指导组,督促检查。对各镇、街道、园区(风景区)房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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