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实施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通过积极财政政策,引导家电下乡,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范围和要求
(二)产品及价格。第一批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
(三)实施时间。
三、销售企业和网点
(一)销售企业和网点的确定
1销售企业。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
2销售网点。由市商务局、财政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并具备条件的乡(镇)级农家店,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或授权协议后,优先确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二)对销售企业要求
1制定工作方案。销售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职的家电下乡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制定市场测算、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统筹协调内部各环节,做到运转高效,反应快速,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
2健全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销售企业要确保全市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到所有的乡(镇)通过家电下乡工作打造品牌。使每个县城培植出12家质量好、价格优、品种全、服务好的销售和服务中心。并向乡(镇)辐射,做到乡(镇)有店、农村有点,方便群众。
3规范促销行为。促销活动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尊重社会公德。诚信兴商。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合法、通俗易懂,不得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民,杜绝坑害农民情况发生。严禁借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与家电下乡无关的商业促销活动。
4保证货源充足。要做好货源组织工作。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和不在中标范围的
家电下乡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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