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到底怎么改?专家提出四点意见
婚姻法修正草案的不足之处,多属于修改讨论中争议的焦点。从我研究的角度考虑,提出如下几方面修改意见:
1、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照顾无过失方的利益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向无过失方倾斜,可使过错方对自己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付出代价,以更好地维护婚姻道德和贯彻公平原则。去年8月份的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已将“照顾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纳入法律,但新出台的修正草案则取消了这一原则,不知何因?希望能恢复原条款的规定。
2、有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尽管“过错损害赔偿制已被修正草案所采纳,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对过错的界定也仅限于重婚、实施暴力、虐待和遗弃,而未包括“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加上草案已取消了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失方利益的条款,于是那些丈夫有“包二奶”过错的女性在离婚时,既分不到更多的财产又不能获得赔偿,不仅女性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维护,同时也不利于训诫有诸如“包二奶”之类过错的人。
既然草案在
婚姻法到底怎么改?专家提出四点意见
婚姻法修正草案的不足之处,多属于修改讨论中争议的焦点。从我研究的角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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