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进工作作风的二十八条规定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四好”班子建设,推动企业发展,根据《淮北矿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二十条规定》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加强学习和改进调查研究
2、公司领导实行调研课题制,每季度选定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拟定调研课题,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出解决方案,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后实施,留存公司办公室备案。
3、公司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度和措施,要经相关单位牵头认真讨论,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办公会研究,否则不予批准。继续实行重大事项纪委、办公室双督办制度,对不作为、履职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和指标的,严格追究责任。
4、对安全、生产、经营、稳定等方面出现较大困难的子公司,实行公司领导联系点制度,帮助其限期解决问题。
二、规范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数量。未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副职领导不得参加公司以外的各类表彰会、研讨会、庆典活动等。
6、控制会议规模。除党代会、职代会、子公司工作会、综合表彰会及安全例会、政工例会、经营分析会外,其它会议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一律不开。
7、节约会议费用。除需参会人员讨论审议的会议材料外,其它材料一律通过OA系统印发。会场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配发资料袋、文具。内部会议一律不安排就餐。
三、精简文件和领导讲话
9、除党代会、职代会、子公司工作会外,公司领导综合讲话材料一般不超过6000字、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专题讲话材料一般不超过4000字、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它所有会议,如需领导讲话,一律由领导个人自行准备。
10. 公司及控(参)股子公司“三会”原则上在所在地召开。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要严格执行“四项费用”预算管理、专项控制,公司每半年进行专项
公司改进工作作风的二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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