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为确保我院学生德育学分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3级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进行规定:
一、 思想品德素质:
违反校规校纪,考试舞弊,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扣3分。
出勤检查中缺勤,迟到,早退,依照公示情况减分。
二、工作项加分:(可累加)
2.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加3分,副部长加2分,委员加1.5分,志愿小组加1分。
3.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团支部成员加2分;
4.舍长加1分
5.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加2分;社团主要部门负责人(副社、部长)加1分
三。荣誉项加分
2. 被评为省、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
5、3分(可累加)。校级优秀团员(2分)、优秀团干部(2.5分)(可累加)
3. 被评为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加2.
5、1 分。
四。活动项加分
(一)校园活动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为确保我院学生德育学分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3级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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