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系综合评定评分细则
德智体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测评成绩*30% 智育测评成绩60% 体育测评成绩10%
一、德育测评
德育测评由基本表现、奖励分、扣分三部分组成。
德育测评成绩=基本表现分 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表现总分70分,其要素有7项:政治态度、法纪观念、集体观念、品德修养、专业思想、服务精神、劳动表现,每项基准分8分,满分10分。每项细则以《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管理规定》为准。
1、政治态度:代表班级参加院、系组织的德育方面的讲座,每次加0.5分。
2、集体观念:不服从班团干部分配工作者扣0.5分。
3、品德修养:对师长不尊敬者扣2分。破坏公共财物扣2分。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同学休息者扣2分。往窗外或门前楼道乱扔垃圾、泼水者扣2分。
5、服务精神:参加义工和青年自愿者活动每次加0.5分。
基本表现测评成绩P=自评成绩30% 小组成绩30% 辅导员成绩40%。
6、劳动表现:教室卫生检查被扣3分及以上,值日生每人扣1分,须重做卫生,若仍然不过关,则加倍扣分,以此类推。小宿舍被扣5分及以上,值日生每人扣1分,须重做卫生,若仍然不过关,则加倍扣分,以此类推。
(二)加分(不超过30分)
3、院学生会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加1.5分,系学生会活动获奖的加1分,社团活动获奖的加0.5分。
4、凡担任一定社会工作,任期超过一学期,任期内工作兢兢业业,社会工作考核为合格者,可按以下标准加分:担任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加7.5分;院级主要学生干部(部长、团委委员)、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团总支副书记、委员)加7分;院系两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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