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管理暂行规定
为推动**城市足球试点工作、规范全市青训体系,促进基层青少年足球培训单位系统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国足球协会及**市足球协会就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有关的规定,现就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的准入条件、申报评估、批准注册、经费管理等明确规定如下。
一、 准入条件
(一)申报青训机构名称:**市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
(二)申报主体:俱乐部所依托的普通中小学校(申报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依托普通中小学校,并在学校支持下,利用学校场地对该校及周边地域青少年儿童进行足球技能培训;
2、申报单位必须有固定的具有积极意义的俱乐部名称、队徽;
3、申报单位必须明确申报俱乐部负责人(挂靠学校负责人),并申报俱乐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4、申报单位在每年度申报时注册青少年运动员不
市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管理暂行规定
为推动**城市足球试点工作、规范全市青训体系,促进基层青少年足球培训单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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