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员考核细则
1. 目的
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队伍的考核机制,加大对秩序维护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秩序维护员
3. 职责
3.1项目秩序维护班长负责对本班秩序维护员进行考核;
3.2项目秩序维护主管负责对本项目秩序维护班长进行考核;
3.3项目经理负责对秩序维护主管进行考核;
4. 程序
4.1 小区秩序维护队伍的考核工作,一是现场的业务考核(即项目负责人考核);二是专业考核(即公司其他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的考核);
4.2 考核实施实行加分、扣分制;
4.3 在考核中,对照加分标准和扣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每加或扣1分,等值人民币5元;
4.4 对于秩序维护员的考核实施,由项目实行定期考核,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核人员填写扣分、罚款通知单。秩序维护部实行随时抽查的办法,并把抽查的结果和奖罚的人员进行内部通报,同时于月底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审核,在员工的当月工资中体现;
4.5 秩序维护员在工作中,对于超出考核细则规定以外加分、扣分的条款,按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处理。
5. 要求
5.1 加分标准
5.1.1 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客户表扬(加1-5分);
5.1.3 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加1-5分);
5.1.4 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加1-5分);
5.1.5 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加1-5分);
5.1.6 班余经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加1-5分);
5.1.7 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加1-5分);
5.1.8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加1-5分);
5.1.9 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客户表扬者(加5-10分);
5.1.10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加5-10分);
5.1.11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加5-10分);
5.1.13 收到业主、用户表扬信加(加5-10分);
5.1.14 拾金不昧者,酌情(加5-10分);
5.2 扣分标准
5.2.1 行为考核
5.2.1.1 头发长度前额遮住眼眉,鬓角超过耳屏,脑后发超过衣领,胡须长超过1毫米,鼻毛长于鼻孔,随意脱(夹)帽、披(提)衣、敞怀、不扎领带及不穿黑皮鞋(扣1-5分);
5.2.1.3 仪容仪表不整,岗姿和巡逻形象不规范,佩戴标志不正确,言行不文明,当班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伸懒腰、或不带工作证、不按制度着装上岗值勤(扣1-5分);
5.2.1.4 便服混穿、着制服穿拖鞋或着制服外出,着制服时挽裤脚(衣袖)、边走边吃、手插口袋,几人同行(着制服)时,搭肩挽背、嬉笑打闹等(扣1-5分);
5.2.1.5 遇公司领导出入未行举手礼,纠正违章未先敬礼,交接班未敬礼(扣1分);
5.2.1.6 上班严禁抽烟、吃零食、看书报、听收音机、看电视、闲聊、打手机及与外人玩耍,执勤室内及桌面存放与安全无关的物品,包括烟缸、私人物品等(扣1-5分);
5.2.2 业务考核
5.2.2.1 上班一周不熟悉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状况,上班一周不掌握辖区消防设施设
秩序维护员考核细则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