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1)、保安工作考评规定
为充分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将个人表现同工资报酬挂钩,奖优罚劣,纯洁保安队伍,塑造公司保安员新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评原则、方式
考评采取一级考一级的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1、领班负责保安员的日常考评,主管负责对各班、队员的检查、考评,保安部经理负责对主管、领班人员的检查、考评。
2、主管应按月将队员的考评结果(依据保安员奖罚得分汇总表)及班组考评情况予以公布。
3、保安部经理对主管、领班人员的学习、训练、查岗、会议(班、部务会)等情况的检查、抽查均以当日记录为准。
二、 考评程序、措施
(一)保安员、领班考评分为奖励分(加分)和惩罚分(扣分),每个分值为5元,加分、扣分均须依据考评标准严格执行。扣分须由本人、领班、主管签名,并做到有记录。保安部经理应于每月24日前依据《保巡员奖罚得分原始记录表》填写《员工奖励(惩罚)呈批表》,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在当月工资中给予奖励或惩罚,并送保安部存档一份。
(二)考评时间为每月25日至次月24日。
(三)被考评人不设基准分,加分、扣分均从0分开始。
(四)考评措施:
1、保安员、领班考核不称职的,不再履职。
2、符合辞退条件的,由保安部及时予以辞退。
(2)、保安工作考评标准
一、加分标准
1、抓获偷自行车嫌疑人加10分/次。
2、抓获摩托车盗窃嫌疑人加20分/次。
3、抓获入园盗窃嫌疑人加20分/次
保安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1)、保安工作考评规定为充分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将个人表现同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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