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团章程
第一章 宗旨目标
第一条 成立宗旨
展现东北人精神风貌,丰富东北同乡业余文化生活,加强老乡之间交流、提高文化修养,弘扬爱祖国、爱家乡的民族精神。
第二条 发展目标
发扬团结协作、积极参与、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具有音乐修养、影响力强,高素质的优秀业余合唱团。
第二章 活动方式
第三条 定期、定点组织排练活动,内容由团长及艺术指导负责安排。
第四条 选择性地参加合唱比赛与演出,不断提高合唱团演出水平。
第五条 选择性地参加青岛市的有关公益活动,以及与外省、市的文化联谊活动,展示在青东北人精神风貌,树立在青东北人良好形象;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合唱团设团内职务。
1.团长1人。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协调各副团长及各部门之间关系,负责召开团务会议。
2.执行团长1人。职责是协助团长工作,协调安排全团事务及实施监督、管理。
3.监事长1人。职责是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
4.艺术总监兼常任指挥1人。职责是制定教学计划;乐理知识培训;歌唱技巧培训;行使指挥权利;选拔团员;合唱排练;督导本团各项训练、演出、比赛活动。
5.副团长6人。
(1)业务副团长。负责与指挥共同讨论、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负责本团的排练、演出等事项;参加演出的人员,须由业务副团长考核之后达到要求的方可登台演出;
(2)保障副团长。负责本团活动的统筹及后勤保障;
合唱团章程
第一章 宗旨目标第一条 成立宗旨展现东北人精神风貌,丰富东北同乡业余文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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