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一、 部门工作职责
二、 人秘股工作职责
三、 就业股工作职责
四、 劳务股工作职责
五、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六、 会议制度
七、 职工学习工作制度
八、 考勤制度
九、 财务管理制度
十、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十
一、车辆管理制度
十
二、机关保密、档案保管制度
十
三、卫生水电管理制度
十
四、就业服务规范 工作人员守则
部门工作职责
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负责实施就业和劳务工作。
1、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
3、审核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4、承办全区小额担保贷款原始资料审核工作。
5、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实施就业援助等。
6、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7、负责组织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劳务输转、转移就业、开展跟踪维权服务。
8、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开发运行。
9、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人秘股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的承上启下、综合协调服务职能。
1、办理上级来文、来函、来电及会议通知等的批阅、传递及归档,管理印信。
2、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修订及督查落实情况。
3、拟定起草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半年)工作总结及其他重要文件等。
4、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5、负责单位的文秘、档案、信息、信访、宣传,计划生育、内部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6、承办单位内部人事和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
7、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股主要职责
承担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
1、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包括人员培训、督查考核)。
2、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审核申报工作。
3、负责全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申报。
4、负责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援助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务股主要职责
承担全区劳务经济工作。
1、负责劳动力资源调查、转移、输出及跟踪服务等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化建设和管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信息查询等服务。
3、负责就业劳务统计报表上报及社保员业务指导工作。
4、承办全区小额担保贷款原始资料审核工作。
5、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及年检。
6、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返乡创业人员登记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策规定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党政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为行为准则,恪尽职守、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
2、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从和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讲团结、讲大局。对违反纪律,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按党纪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义和变相形式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准索取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物,在经济往来中不准收受对各方单位和个人的回扣。凡难以拒绝而收受的,要及时主动上缴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自觉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严禁参加色情、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4、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组长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组织协调、落实、案件查处等,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
5、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致使在自己工作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较轻者,进行大会通报批评,并做出个人书面检查;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纪检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6、发扬党内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会 议 制 度
(一)局务会及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班子成员参加,各股室股长列席,人秘股负责记录。
2、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及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落实具体措施。
(2)确定年度工作思路,制定完成年度工作思路的具体措施。
(3)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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