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村级计生绩效考核办法
为扎实抓好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充分调动村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县人口计生相关指标考核补充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原则
突出重点,联动考核,强化责任,求真务实。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县所有村级常务干部: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村(居、社区)统计员、村(居、社区)人口主任。
3、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方案一:村级干部基础工资每月提升至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400元,按照人口计生工作和其他工作共同考核,人口计生工作占总分值70%,其他工作占30%,根据量化分值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兑现。
方案二:村级干部基础工资每月提升至600元,绩效工资每月1400元,其
县村级计生绩效考核办法
为扎实抓好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充分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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