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平稳和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区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原则
按照《市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咸政办发[]66号)中提出的“发现问题,即时上报;统一指挥,系统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预防,处置依法”的工作原则处置我区国家教育考试中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
三、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各类国家和全省统一考试在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施考、评卷等环节出现的失泄密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高等学校入学全国统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
(二)全省统一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四、指挥及工作系统
(一)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职责:
1、初步判断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并向省、市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按照省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认的事件危害等级,启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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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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