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防震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地震等自然灾害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切实维护考生生命安全和高考考试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考预防自然灾害工作的部署,以及《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全市高考防震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把高考考生生命安全和考试安全放在首位,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即时上报、快速反应、措施有力、处置妥当、加强联动、团结协作的原则,有效控制灾害的影响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二、工作机制
成立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区保密局、区招生办、区地震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办,负责应急指挥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区高考应急指挥中心职责是:针对余震等自然灾害可能产生的影响,与省市高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联系,并根据出现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指导防范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高考安全的其他事宜,责成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确保今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三、考前准备
1、区地震办要在高考期间向指挥中心提供余震分析预测报告,并向每一考点派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协助考点主考做好余震的预测、鉴定、决策。
2、区指挥中心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安全和周边交通、通讯通畅。各考点要在操场或空旷地带设立临时避震场所,
高考期防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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