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工矿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区政府迅速成立区工矿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加强对事故救援的组织领导。
区工矿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和9个专项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
指挥:由一位区级领导或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副指挥:由事故发生地乡街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
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乡街领导。
主要职责:
1、紧急动员各方面力量,争分夺秒地抢救被压埋人员和伤病人员;迅速设置避险场所、医疗点和救援物资供应点,提供急救医药、食物、饮水等,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尽快解决通信设施,保证事故现场内外,特别是指挥系统的通信畅通。
3、严密监控易燃易爆物品,保证抢险公路交通畅通。
4、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事故情况的正面报道,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安定人心。
5、加强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6、迅速开展事故情况的监视和损失评估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
1、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与现场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事故情况分析会商。
3、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审查事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事故新闻发布会。
5、负责办理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驻军及
工矿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工矿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区政府迅速成立区工矿企业安全事故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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