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部门突发事故应急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置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切实保证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平安,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科教兴市”战略实施和“民本临湘”和谐崛起提供智力支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置有力。
三)适用范围
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或以师生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富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平安、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和职业中毒、污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闹事、游行、法轮功”等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富平安的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各学校校长
任办公室主任,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料理日常平安工作。
一是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的职能: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资料。
二)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现场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总指挥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股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提出处置意见,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时向总指挥部演讲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
市教育部门突发事故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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