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格式合同整治工作调研报告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有的则称之为附从合同者或定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下面是小编提供的关于关于格式合同整治工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近段时间以来,市工商局开展格式合同整治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市工商局专门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确定了金融、保险、汽车销售、房地产、物业管理、物流运输为此次整治重点行业。采取直接走访和上门检查的方式,对各行业企业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共收集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货物托运等行业的格式合同12份,发现存在问题的格式条款不少。在调查的几个行业中,只有房地产行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二、格式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合同格式条款提供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使用格式合同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格式条款内容违背国家
关于格式合同整治工作调研报告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我国有的学者称之为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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