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管理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坚持以幼儿为本、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依法办园、规范管理,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切实巩固提高我市幼儿的入园率,保证学前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教育主管的原则。各区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逐步扩大本区域的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规范幼儿园的招生行为,争取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二)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原则。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坚持规范管理,控制班额,根据本地区入园需求及幼儿园建设规模等现状,合理确定幼儿园招生班级规模。幼儿园入园除进行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幼儿园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具体招生办法
(一)招生时间。市本级统一招生时间段为5月至6月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各区教文体局(社发局)决定。
(二)招生对象。托班:2周岁;小班:3周岁;中班:4周岁;大班:5周岁
(三)招
幼儿园招生管理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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