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年检通知
县各登记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实行年度检验制度。为确保做好我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为年检时间。按市编办要求,年检使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管理的网上登记办公系统,系统预置年检时限为1月1日至3月31日,超时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年检,逾期责任自负。
二、年检地址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年检范围
依法已经进行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全县所有事业法人
四、年检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单
县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年检通知
县各登记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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