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规对现役军人伤残的抚恤有何规定
国务院于1988年7月18日发布的《军人抚恤条例》对现役军人死亡的抚恤作了如下规定:
第七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死亡性质确定为:
革命烈士;
因公牺牲军人;
病故军人。
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根据死亡性质和本人死亡时的工资收入,由民政部门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
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正排职军官工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死亡时,按正
有关法规对现役军人伤残的抚恤有何规定
国务院于1988年7月18日发布的《军人抚恤条例》对现役军人死亡的抚恤作了如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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