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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双亮工作心得体会报告 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5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法院双亮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一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服务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服务。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发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08人。坚决扫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故意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1010件1708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09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驰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8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基础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 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10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规范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1009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10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规范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定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10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规范、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10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全省人民法庭审结案件55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2.79%。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做到受理有告知、办理有沟通、办结有反馈,办结630件,其中省高院28件,被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日常联络,通过发送联络专报、走访,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走访、邀请人大代表8322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3个设区市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题视察,并邀请代表旁听了周文斌受贿案、汤成奇减刑案等重大案件的庭审。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336件,走访、邀请委员4821人次,省高院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到2个设区市法院开展了专题视察。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咨询委员,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251次,审结抗诉案件246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4762人次,通过公布电话、网络信箱、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与民主。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43229份。积极推进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播重大案件的庭审、执行,举行新闻发布会147场,接受舆论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比例不低于新增人员的三分之二,增选1720人。充分保障陪审权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1674件。

过去的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有关机关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南昌县、樟树市、永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王勇当选“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二是有的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冷硬横推”现象,个别法官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舆论炒作个案、当事人缠访闹访等现象仍然突出;四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压力明显增大,人才流失问题严重;等等。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有关法院双亮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二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章明,江西开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女,成年,汉族,江西进贤县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

撤销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20__)进民二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借款纠纷一案,上诉人已于20__年7月2日收到进贤县人民法院(20__)进民二初字第11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具体事实及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在一审共提交三份证据,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1、上诉人身份证复印件2、中国建设银行转账凭条、银行卡、网银对账单3、中国联通手机话费缴费发票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通话录音。原审判决书对证据3的通话录音未予认定,对其他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都予以确认。上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被上诉人辩称该30000元款项系上诉人向被上诉人的还款,本案被上诉人没有且未出示任何证据支持其答辩主张;而上诉人的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第(三)款,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录音证据的内容可清晰的分辨出:_________________该电话表明系被上诉人寻求上诉人的帮助,一审判决对此并未予以认定,反而仅凭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还款说法而认定上诉人的证据不足,显然系违背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证据规则的。

并且,上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即使不考虑录音证据,上诉人已证明且被上诉人亦自认收到上诉人的3万元款项;在被上诉人不能证明在此前其向上诉人支付过任何款项的情况下,被上诉人的该笔收款即没有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为此被上诉人亦有返还的法律义务。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请贵院审查,依法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有关法院双亮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三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受理案件突破三万件,达到30214件,审执结26351件,同比分别增长7.1%和4.8%,法官人均结案246件,涉案标的金额32.3亿元,收案数、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七年居全市法院之首,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12件,判处罪犯180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相关案件616件,判处罪犯871人。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相关案件366件,判处罪犯390人。助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6件,判处罪犯46人,其中处级干部18人。加大对传销、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25件,判处33人。刘智顺、李杰以投资理财为名,通过“金缘购物联盟”网站引诱他人缴费并发展下线会员,骗取资金3000余万元,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零六个月,均并处罚金100万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411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对81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适用刑事和解,对15名真诚悔罪并积极向被害人道歉赔偿的被告人从宽处罚。

稳妥处理大案要案。面对敏感时段大要案件的裁判与执行可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压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和处置联动,确保大要案件依法处理、稳定风险及时防控。在万翔泰等570人诉市人社局履行行政职责、张俊利诉市劳教委行政赔偿、黄维明等69人诉重庆沃洋箱包公司劳动争议、胡忠于等5人诉重庆一中寄宿学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洛碛移民房系列买卖合同纠纷等大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严格司法与防范社会风险的关系,既使案件在法治框架内得以妥善处理,又未引发群体性事件。冷静应对,认真做好“锦豪雅苑”烂尾项目处置的前期研判、赵时芳等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的开庭审理、“瀛丹大厦”系列执行案的善后维稳,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过程管控,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讼调解,开展判后答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全年案件调解率50.4%,一审服判息诉率88.1%。强化与保险、物业、交通事故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动衔接,司法确认保险纠纷调解协议490份,通过委托调解分别审结物业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09件、1471件。强化沟通指导,委托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调处纠纷93起。落实诉访分离、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终结报备制度,维护信访秩序和司法权威。依法受理区信访办等部门、镇街导入诉讼程序的案件237件,制止缠访闹访38起,对42件信访案件进行终结报备。畅通信访渠道,引导1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直接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8人表示不再进京上访。强化信访事项督导化解,办结院长邮箱批转的群众反映审执问题的电子邮件100件,以及信访督办案件21件。

二、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临空都市建设

支持辖区开发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教、政策协调和思想疏导,依法审慎开展司法强拆,促使57户拆迁户平稳搬迁,确保了机场四期、龙兴工业园、李家花园隧道、悦来古镇等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加强与市高法院对接,积极参与烂尾长达的南丁医院项目处置相关问题的梳理、研究和协调,有力助推了项目司法拍卖和复工建设,受到区委肯定和群众赞誉。项目买受人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起诉来院,请求土地承租人限期搬迁,承办法官倾力调解,立案后3日内促使双方达成腾空土地的协议。积极参与仙桃数据谷、创新经济走廊、悦来生态城等重点项目实施中涉法涉诉问题的调研和协调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共秩序、引领价值判断的功能作用,妥善审结与临空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加工承揽、仓储保管、融资租赁、航空运输、飞行员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132件。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为产业创新、百姓创业、环境创优提供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7827件。发挥金融审判机制作用,审结银行贷款、票据保险、信用卡纠纷等金融案件401件;与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交流,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潜在的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5个,通报典型案例5个。维护投资者权益,审结股权转让等股东权纠纷案件6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加大对高利贷等显失公平行为、恶意拖欠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法律制裁,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94件,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审结行政案件76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以诉前协调方式化解4起环境公益纠纷,审结环保案件277件,助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在市高法院指导下,设立以跨区域管辖、“三审合一”为主要特点的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115件,类型涵盖版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技术合同等,涉案标的金额1993.5万元,知识产权审判保护智力成果、激励技术进步、促进文化繁荣、助推两江新区国家战略实施的功能作用初步显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对此充分肯定,并亲自批示同意该庭可审理部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喜羊羊与灰太狼》版权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重庆部分超市商场侵犯其版权,经法官辨法析理、悉心调解,双方就停止销售、支付赔偿金等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在保护版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了版权市场的流通秩序,促进了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推进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挤压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空间,倒逼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深化庭审公开,实施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随时接受当事人调取查阅。扩大听证公开,再审审查听证率为100%,实施执行听证910次,同比增长约10%。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实行立案、审判节点信息同步录入扫描,当事人可凭密码查询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质量和程序要求,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7650篇。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公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50人次,积极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查控、财产处置、款项分配以及中止、终结执行等信息的查询服务。在门户外网增加三大公开平台链接,公示审判人员、诉讼指南、开庭公告等信息,实现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的资源共享。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审执信息短信余条。在微博平台推行案件庭审直播,公布法院工作动态,发布微博121条。

实施实质管理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审判实质管理深化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消除审执权运行中的不规范现象,减少司法瑕疵。着眼提升审判效率,强化审限管理,严格控制因当事人和解以及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引起的审执周期延长,杜绝超审限情况发生;运用网络成功送达法律文书1883份,同比增长120%;进一步清理长期未结案,审结一年半以上未结案件79件。着眼提升审判质量,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防范枉法裁判;加强审判监督,对9件生效案件启动再审程序,改判4件;坚持推行“三校三核”机制,校核裁判文书17771份,成功拦截差错100处;针对改判、发回重审等差错案件,严格执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评查出一般质量问题案件3件,严重质量问题案件2件,全年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29%;实施归档案卷质量日评查月通报,不合格卷宗数量同比减少18.2%。着眼强化执行管理,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完成3.1万余件案件数据的核对补录,严格中止、终结执行审批,规范执行和解,防止慢执行、乱执行。

强化清正廉洁保障司法公正。倡导法官清正,维护法院清廉,筑牢公正司法根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保持廉洁定力,杜绝超越法律、歪曲法律和违法枉法裁判现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层层开展廉政约谈、传导压力。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对530件归档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开展审务督察60次,发布通报6期,及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拓展投诉渠道,开通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上中心和热线电话,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办理涉纪群众来信来访12件次,虽经核查不属实,但本着强化监督的原则对被反映人员均进行了提醒谈话。全院廉政建设保持良好态势,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提升业务素养促进司法公正。围绕提高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制作文书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扎实开展教育培训与岗位练兵。坚持法官联席会议制度,集体研讨疑难案件,解析改发案件成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审判质量。针对类型化案件审判,按季举办法官成长论坛,邀请专家学者面对面交流审判实务问题,在答疑解惑中梳理裁判思路,规范法律适用,统一司法尺度。组织全院干警赴吉林大学接受素能培训,拓展思维视野,提升人文素养。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每月进行带教评审和通报,在督促考核中强化经验传承,11名受训青年法官年人均结案194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坚持以调研促审判,为法官配备“数字图书卡”,组织法官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适时开展案例分析和实务论文写作培训,督促法官拓展审判视野,把握审判规律,提高办案水平。

四、认真开展群教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改进司法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司法作风。突出领导班子重点,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并认真整改“四风”问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共16个,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的共识进一步凝聚,团结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同步骤、同标准、同要求开展群教活动。广泛开门纳谏,收集梳理意见32条。坚持边查边整、立说立改、立说立行,及时纠正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少数干警庸懒散、冷横硬、推拖松现象25人次。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整治工作纪律松懈、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工作更加尽职、办事更加公道、服务更加周到、行为更加规范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维护民生权益。把开展群教活动与维护民生权益有机结合起来,让司法更加利民护民。依法审结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商品房买卖、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民生案件12439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劳动者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判决撤销、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以及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48件,协调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35件,对25件执法程序错误的非诉案件裁定不予执行。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推行“点对点”查询,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老赖”依法拘留35人、罚款36.3万元,执结各类案件5791件,兑现债权5.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3.2%,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工伤致高位截瘫的农民工仇世立与徐州宁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奔赴异地查控,促使公司兑现保命钱88万元,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全程跟踪报道,得到社会各方赞誉。

落实便民诉讼。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好立案审查、诉讼引导、财产保全、判后答疑等工作,以热情、高效、文明的诉讼服务让当事人亲身感受法院开展群教活动所取得的成效。细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规范接待用语和工作礼仪,发放详尽的立案一次性告知书,减少当事人“跑累”;完善立案大厅监控和服务评价系统,方便群众对窗口服务态度与质量进行评判监督;推行网上预立案,提高立案审查效率,减少等候时间。立案窗口平均每个工作日审查受理案件109件,同比增长4.8%;导诉台收转诉讼材料1060份;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207件,涉及金额107万元。发挥人民法庭植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强化法庭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全年三个派出法庭结案1134件,巡回审判率达到70%以上。坚持“应救尽救”,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向83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2.4万元。

司法走近百姓。把扎实开展“庭审进街镇”活动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真正让司法走进百姓,让百姓亲近司法。围绕劳资纠纷、抚养赡养、物业服务、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盗窃诈骗等民生热点,选择典型案件深入镇街、村社巡回审理,现场进行庭审解读和法律咨询,提高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权的能力。在辖区共开展活动300余场,参与群众达5万余人,受到普遍欢迎。市高法院、市委法建办对此充分肯定,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典型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每季度选择对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有示范作用的案例,向社会解读审判信息、法理逻辑,共发布与解读典型案例11个。开展宪法宣传日、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普通群众240人来院参观、旁听庭审,增进了司法与社会的沟通互动。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和正确适用国家法律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会的审议意见落实整改。完善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机制,及时办结区“两会”交办的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均达到“五个100%”。加强代表委员联络,聘请35名代表委员担任特邀廉政监督员,设置代表委员来院免检通道,邀请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监督重大案件执行,定期寄送《渝北审判》,让代表委员更加便捷地了解、监督法院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来院采访报道60余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增加至148名,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9%。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集体荣获表彰12项,干警个人受到市、区级表彰18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院干警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的结果,又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少数干警在转变司法作风上缺乏自觉,司法能力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依法治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是司法民主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民陪审员监督司法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司法公开的纵深推进,实现“阳光司法”任重而道远。四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办案压力带来的法官亚健康状态日益突出,个别法官畏难情绪滋生、工作动力减退。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区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化法院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新提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助推平安渝北建设。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以及商业贿赂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公正高效审理与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创业投资、产业转型相关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秩序。打造重庆知识产权审判示范窗口,保护创新成果。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受理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进一步强化法官崇尚法治、忠于法律、严格司法的信念,不断提高熟练掌握法律、准确理解法律、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建立健全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办案不受非法干预。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定罪标准,准确适用刑罚,防范冤假错案。强化业务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针对立、审、执等各环节制定工作“清单”,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环节办案标准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优化便民诉讼网络。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整治“六难三案”,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健全涉诉涉执信访工作机制,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好群众的利益诉求。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减轻群众“诉累”。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和惩戒,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等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破解执行难。探索建立法官联系社区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理性维权,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

四、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公诉的办案标准符合审判的法定定案标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审判机制。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业绩考评以及任免惩戒制度,健全职业保障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退出、管理考核机制,认真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作用。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法官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的奉献精神和职业品格。巩固拓展群教活动成果,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对法官的人文关怀,挖掘办案潜力,逐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人大会开展专项调研及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探索建立重大案件审执情况满意度测评机制,以法院开放日、庭审微博直播、典型案例解读、新闻发布例会等为平台,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与新闻媒体沟通、与广大群众互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审判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我们决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引领下,在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职,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渝北“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努力走在全市改革发展的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法院双亮工作心得体会报告四

****年是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党的xx精神的第x年,也是法院实施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最后一年。县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和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上级法院和县纪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结合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这三件大事,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全面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年来,我们本着审判(执行)抓公正,队伍抓廉政,抓好廉政保公正,维护公正树形象这一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人民法院工作应有之义,也是我们一条重要的工作经验。回顾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今年以来,按上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我们先后开展“公正司法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等项活动。院党组对专项教育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公平与正义”良好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召开干警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教育计划》、《实施意见》、《检查方案》,并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或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纪检、政工及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正职(副职)为部门教育检查第一责任人,年初干警会议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教育与管理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范畴,明确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形成了在党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教育计划、措施的落实,同时奠定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首先是抓好三项内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教育、《法纪教育》的学习教育),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专题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三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学习勤奋工作、清正廉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自觉地约束业外活动。

其次是抓好三项结合,一是专题教育与深入开展恪守职业准则,树立司法公信主题教育相结合,针对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五查五改”活动,即查思想,改进执法为民意识;查作风,改变特权观念;查纪律,改进制度落实;查形象,改进自身素质;查职业道德,改进文明司法。通过“五查五改”,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文明、廉政、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司法为民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观念。二是专题教育与正反两个典型教育相结合。教育整顿期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20xx年3月31日)播放《强制执行的背后》,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收看,同时,我们还将该片制成的光盘借回在干警学习日进行播放,结合暴露出来的问题组织讨论。一方面运用先进的事迹组织干警学习,另一方面,从近些年来违法违纪的案件中剖析其特点、原因和经验教训,使大家从中受到启发、教育,提高了学习效果。三是专题教育与审判作风相结合,院党组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抓立案信访接待、庭审、执行等窗口文明形象建设,促进了审判作风的好转。

再次,是采取多种形式,力求把教育搞活,我们除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组织学,学材料与剖析案例,讨论与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外,注重改进教育方法,力求把教育搞活。一是聘请党校教员来院对干警进行理论辅导。二是干警交流学习心得。三是组织基础知识、办法、条例的测试,从而有效地加深了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

近几年来,中共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及法官的职务行为,严肃审判纪律,纯洁法官队伍,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先后制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的若干规定》等廉政制度及省纪委等五部门制定“五条禁令”。我们除每星期五下午干警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外,庭室自行组织学习,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拒腐防变,正确认识,对待手中的审判权,解决好为人民掌权,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权力这个东西,同世界上万事万物一样,也具有两重性,权力犹如一把双刃剑,既能惩罚邪恶,造福人民,带来理想和价值的实现,但同时也伴随着许多诱惑,稍有不慎,使权力滥用,就会给个人甚至社会造成危害,这是对我们的考验,我们要经受住这种考验,顶住诱惑,自觉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拒腐防变,必须时刻警钟常鸣,防微杜渐。正如秋院长在一次干警会议上所明确表态,荣誉丢了,可以争取,廉政上出了问题,无法挽回,要求始终注重自己的形象,慎独其身,修身奉法,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强化廉政为民的人格魅力,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勤奋工作,思进创新,有所作为。

同时我们还按省纪委(20xx)6号文件关于清理纠正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公款行为的通知,制订方案,要求拖欠公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归还欠款,由于狠抓了清理工作,及时收回欠款达5万余元,从而规范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效保证机关经费正常运转。

首先是抓好内部监督建立了案件跟踪督查制度,凡是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监察室都要逐案登记跟踪,发现有快到期限尚未审结的,监察室向业务庭发生督办通知,限期审结,有效遏制了超审限发生。另外纪检组、监察室每年不定期深入到案件多发的单位和乡镇进行调查,走访、询问对法院干警办案的意见,检查干警有无违法违纪办案行为,同时结合执法检查活动,采取交叉互查,群众评议,集体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审理(执行)的案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外部监督方面,我院切实实行了院务公开,将审判机关的性质、任务、受理案件范围和告知职责,办案纪律全部印发,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认真接待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投诉。

在新阶段新形势下队伍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廉政建设仍须常抓不懈,抓好廉政建设的主要经验是:一是法院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围绕热点;三是法院反腐倡廉必须从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职务行为和防止权力滥用入手,狠抓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四是必须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虽然,我院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许多不足,比如,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新方法、措施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因此我们必须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饱满的热情,昂场的斗志,优良的作风,按“三个代表”要求,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使人民法院的裁判活动体现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体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xx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有关法院双亮工作心得体会报告五

男方: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女,___族,___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年_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______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___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______所借债务由___方自行承担______)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元给对方(___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___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___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___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日

法院双亮工作心得体会报告 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5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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