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领导述职报告
法院
一、工作实绩
在履行分管业务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和党组、审委会等职责外,拓展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取得全国空前的成效,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2011年,昌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欧盟-联合国开发署司法成本与效率试点法院”和“司法公开试点法院”。
2011年8月18日——19日,我和立案庭马学彦庭长在最高院参加了最高院申报的社科基金项目《司法效率改革的有效途径探索》和欧盟-联合国开发署项目《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指南》论证会和写作分工会,并被确定为八名作者之一。
以上这些,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昌邑经验给予的充分肯定。
经过对其他地区多元调解先进法院的考察、比较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我们的多元化调解工作在理论和实效方面,仍然远远领先于国内其他法院。
2、持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首先,通过多元调解和繁简分流,使审判业务庭的案件难度增大,促使民商事法官的自然优化。今年年初以来,8名民商事法官陆续被其他机关和上级机关“遴选”,占一线审判法官的25%。但是,由于法院的结构优化和诉讼案件对职业化的要求,我院的法院专业水准没有降低,依然坚持“少数精英法官审判少数疑难案件”的法官职业化道路。在艰难困苦的司法环境背景下,民商事法官依然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
我分管的民一庭,在和去年同期相比:收案件上升28.2%,人员减少(最少时仅有两名法官办案)的情况下,实现了结案数上升9.8%,发改案件减少29.2%的喜人的工作成绩。
其次,继续坚持由主管院长、庭长列席的正规合议制度,案件庭前研讨制度、当庭宣判制度、判后答疑制度,
法院领导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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