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解读
《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状况进行检测,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投诉。以下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电信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加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力度,对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信息消费水平、建设智慧城市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中办、国办出台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我国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 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均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出台的《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了宽带网络成为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20XX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建设宽带安徽的意见》(皖政〔20XX〕22号),明确提出要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实现城乡全面覆盖。2017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皖发〔2017〕47号),提出今后五年要基本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要实现上述战略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大的电信基础网络作为支撑,为电信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建立完善的法制环境至关重要。
二、通信行业相关立法情况如何?
2000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对电信设施建设作了原则规定。此后,电信行业经历了政企分开、破除垄断、引入竞争、多次重组等重大变化,《电信条例》也分别于20XX年、2017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订,但未涉及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方面的内容。
我省在2017年9月30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中,仅对公众通信网、互联网等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作了一般性规定,并未涉及到具体操作层面,无法解决当前在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市、自治区制定颁布了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这些省、市、自治区的地方立法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三、《办法》重点要解决我省哪些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省电信业取得迅速发展,用户数和电信业务普及率大幅度提高,截至2017年2月底,全省电话用户总数为5088.8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594.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49
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解读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