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2018年纪念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31

为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根据自治区工商局、xx消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工商发〔2018〕x号)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3.15”旅游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桂旅办发〔2018〕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工作的年主题,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新《xx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xx旅游条例》以及《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消费教育,提供消费咨询,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文明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二、活动名称

玉林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现场活动。

三、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15日(星期四)上午8:00至14:00。

(二)地点:青年广场主会场(由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市局玉州分局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开展2018年xx“3.15”旅游维权宣传活动)。市局福绵分局、双生分局、经开分局、中工分局分别在本辖区设点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现场活动。

五、“3.15”期间及权益日活动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3.15”权益日青年广场主会场现场活动。

1.青年广场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人员:

(1)邀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卫计委、市农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商务局、盐务局、环保局、交通局、住建委、农机局、司法局等市消委会成员单位参加活动。(市消委会负责)

(2)市工商局机关、玉州分局(除窗口值班人员外)的人员(着便装)。(谢明局长参加青年广场主会场现场活动)

2.青年广场活动内容:

(1)现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与咨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人员安排:法规科2人、企个科2人、执法科2人、小个专党委1人,消保科1人,玉州分局5人。玉州分局陈超局长、罗永刚副局长负责。以上工作人员着工商制服)

(2)现场发放“3.15”活动相关资料,主要是打击传销、工商登记、商事制度改革和小个专党建工作相关宣传资料。(执法科、企个科、小个专党委负责)

(3)市消委会各成员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展示近年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成绩和形象。(市消委会负责)

(4)市直相关企业和驻玉各大中型企业、个体

2018年纪念

为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