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上级总体要求,结合余杭区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在全区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2018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就是在消费领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根据中消协确定的“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放心消费在余杭 助力美丽余杭建设”为工作重心,做好新时代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努力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提升消费品质,不断促进满足消费者的美好消费生活需要,为建设美丽余杭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018年将大力开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呼吁全社会崇尚品质消费理念,适应品质消费需求,创造品质消费环境。针对假冒伪劣商品、个人信息保护、以及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通过制作典型案例巡展、媒体宣传、3.15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消费教育系列活动;结合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教育内容,将在重大时间节点或遇突发事件时,发布相关消费提示警示,切实防范消费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开设国民消费教育大讲堂,开展系列消费维权教育“六进”系列活动
开设国民教育大讲堂,结合“六进”活动,深入社(村)区、校区、商(厂)区及营区定期开设消费知识讲座,为消费者送去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消费者素质,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和理性消费意识;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消费维权普法指导,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诚信理念。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网络交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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