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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科研作风学风心得体会和感想 学风整治的心得报告(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整治科研作风学风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按照要求,我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一)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校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 具体工作

1、自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自查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而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及时联系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及时整改,办理许可证。

3、自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措施,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自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自查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肉、米、面、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6、自查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食堂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以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它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自查学校食堂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一是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结束后,要将相关资料整理、保存好,以备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是认真开展全面排查。继续组织本校、园的相关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监督检查。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等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督促排查,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有关整治科研作风学风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为着力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成果,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保“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要求落地见效,根据市委部署,按照区委要求,镇党委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三抓三主动”和区委“三个三”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从严从实查处全镇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践行“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三个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整治对象

新乐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干部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表现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六类突出问题:

一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对发展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怕丢帽子;借口规定多、约束多不干事、消极怠工;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

二是廉而不勤、勤而无效。责任心不强,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压力,不着急、不上心,该做的事不做、该办的事不办,该跑的项目不跑、该争取的资金不争取;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办不成事了;办事拖沓、效率低下,表面认真做事,实则“出工不出力”。

三是“中梗阻”“踢皮球”。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办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一说限时办就违规操作、不讲法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

四是吃拿卡要、权力寻租。耍特权、抖威风,硬卡不行就软拖;收回扣、拿红包,有关系就好办事、没关系就难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五是漠视群众、冷硬横推。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对群众上访避之不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

六是业绩平庸、纪律涣散。创新能力不强,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业绩平庸,缺乏创先争优意识;组织纪律涣散,不按时上下班,找借口溜班,上班时间聊天、炒股、网购、打游戏等,人在而心不在。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集中教育、自查自纠(20xx年7月15日—7月31日)

1.集中教育动员。在7月20日前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动员会,组织全镇干部职工、村、社干部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镇主要领导针对我镇机关、各村、社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2.深入查找问题。在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各村、社、镇级各部门、每名干部职工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形成部门和个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3.认真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对照单位整改清单,干部职工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逐一研究,逐项整改。镇党委将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提醒谈话的方式及时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立即纠正,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果断进行严肃处理,务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从严问责(20xx年8月1日—9月10日)

1.开展明查暗访。镇纪委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各村、社、镇级各部门干部职工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电话、信访、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的受理,设置举报信箱,发动媒体、群众监督。

2.强化督促整改。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的部门和个人,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村、社、镇级部门,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党政办)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3.从严教育惩处。通过抓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能力不强的干部,要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镇纪委要从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以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xx年9月11日—9月30日)

1.制定部门办事规范。各村、社、镇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办事规范,并列出办事“负面行为清单”,切实为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明底线、划红线。

2.制定干部行为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新乐镇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着力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形成践行“三严三实”“三抓三主动”“三个三”工作要求的良好作风。

3.建立完善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制定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规范性文件,加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以及电力、自来水、天然气、运输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4.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完善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活动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开展一次专项测评,今后每年在镇领导班子、各镇级部门、各村、社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五、责任分工镇党委承担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一)专项整治办公室(党政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负面典型,宣传正面典型;

(二)镇纪委:负责对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处和曝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并组织开展专项测评。

(三)各村、社、镇级各部门:负责梳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制定单位及个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明确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根据《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泸纳委办〔20xx〕47号)要求,成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工作推进措施。镇党政办要抓好组织落实,在7月2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并上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村、社、镇级各部门在7月28日前将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上报镇党政办(问题整治清单见附件2、附件3),镇党政办在7月31日前上报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及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其余干部的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表格形式存放党政办备查;在9月底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制度文件。专项整治期间,各村、社、镇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我镇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对照整改清单进行逐项整治,并及时向我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政办)报告整治进度和整治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党政办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宣传方案,全方位、高密度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通过手机报、党政信息网等途径,将我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治进度和整治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反面案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四)抓好工作结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我镇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

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二 按照叙委办发[20xx]26号关于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教育惩处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整治全局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着力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形成“主动作为、廉而又勤、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良好局面。

二、范围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1、谋划工作缺乏计划性

习惯于听安排,不主动思考、谋篇布局,注重眼前事,不善于回顾过去、总结提炼、计划未来,表现出来时有手忙脚乱,见子打子,不能更好的适应变化。

2、推动工作缺乏创新性

习惯于按老经验、旧方法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存在着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因循守旧、墨守陈规、按部就班,满足于做好份内事,甚至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得事”的思维模式,缺乏创新思维、开拓进取精神。

3、日常工作缺乏紧迫性

由于单位职能的性质,客观上不似党政许多核心和热门部门,相当一部分工作和任务对时限要求并非十分紧迫,于是个别同志就对自己放松了起来,没有形成“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思想观念,缺乏紧迫感。

4、纵横比较缺乏争先意识

由于一是人员结构年龄偏大,二是单位人员奇缺,人少事多,客观上存在疲于应付的实际,三是从单位的社会角色,也的确不如一些单位和部门更受关注、重视和支持,影响也较小,四是也不似上级对口部门条件优越、设置科学、环境宽松,于是缺乏朝气和生机,老气横秋,一些同志意识中就不十分把自己的工作当作多大一回事,因而在目标定位上,往往是虽然不想落后,但同时也不愿意积极争当优秀,争创先进。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整治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

(二)建立领导组。组长:

(三)自查自纠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查思想树立良好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通过领导点、同事帮、自己查、群众找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集中整治

对查出的问题,厘清职责并列出清单。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良好作风,认真服务基层和群众。

(五)建章立制

坚持把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建立健全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长效机制。

(六)总结提高

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各个阶段工作认真进行,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现象是否得到有力整治,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机制是否形成。认真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有关整治科研作风学风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进程,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2020年6月至12月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整治供应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违规检验气瓶等行为;严格查处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行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未统一规范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漏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4.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所属换气点、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是否统一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6.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瓶装液化气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7.燃气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8.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为用户更换气瓶,换气时检查用气设备情况,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详见附件2);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一)严格隐患销号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加强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管理

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应当取得交通运管部门许可,并在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运输车辆喷涂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并装载卫星定位系统。各瓶装液化气企业配送车辆应当喷涂企业名称、配送电话,设有明显的燃气警示标志,随车配备2瓶4kg干粉灭火器,装载钢瓶数不超过车辆荷载,并对钢瓶进行固定。按照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共同研究制定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三)加强瓶装液化气配送人员管理

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符合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的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制度,规范瓶装液化气“最后一公里”配送。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配送工管理,与配送工签订合同,配送工须通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并考核通过;与配送工签订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培训合格证上受聘企业一致。配送工不得同时配送多家企业燃气,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其他企业员工提供燃气,否则将配送工按无证经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向无证经营者供气进行处罚。

(四)严格市场准入

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验证,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未定期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五)实施智能管控

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无自然通风的使用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器。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六)强化监督执法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一)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内城乡燃气一体化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内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进行登记,严禁用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措施制止,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查处,消除安全隐患。

(二)镇市政和房产中心: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检验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配合市住建局取缔非法经营点;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

(三)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证经营、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等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处罚。负责对餐饮流动摊贩的安全管理。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领取营业执照的燃气经营户的安全管理。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合做好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

(五)公安分局: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属地政府、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六)镇安监站: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实行挂牌督办。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9〕49号)规定,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七)消防中队:依据《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交警中队、泥汊交通运输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托运清单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九)镇文教中心、中心校、劳动保障中心、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星级宾馆酒店、卫生医疗机构、工业企业等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

各部门、村(社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0月)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督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请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6月20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安监站。

有关整治科研作风学风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实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从即日起至xx年 2月 28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改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成立以街道政府党工委委员杨溢来、黄国炽为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专项整治的开展。各居(村)委、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一)整治范围: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居民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2、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在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村)委会、社区行政服务站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全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小区按“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分工负责,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消防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消防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1日前。)召集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开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任务部署,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与业主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检查治理阶段(xx年2月2日至20xx年x月x日。)一是各社区、单位要依托网格化平台对辖区开展检查和督查,组织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由消防办、派出所提出整改要求,街道消防队、村居网格巡查员及相关部门协助排查,对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落实。街道消防队对各小区开展消防训练,并重点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车主进行宣传教育演习和行为劝导。二是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的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或个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并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暴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社区、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街道消防办组织督查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验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有关整治科研作风学风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根据xx《关于对集中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办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认真开展了回头看,现小结如下:

1、认真查摆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对照我县指出的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5个方面19种突出问题,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再一次开展了七查七看活动,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再次自我批评,党员在支部党员在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再次深入查找存在问题,通过开展回头看,再次查找出一是干部职工学习不够深入:二是工作作风存在庸、懒、散、慢现象。对查找出的问题我办及时建立了整治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

2、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征取意见环节,我办畅通了征求意见渠道,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20余份,收回100份,召开村、组干部代表,龙头企业代表座谈会1次,深入三送挂点村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1次,召开党员大会2次,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没有收集到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我办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整理,建立了整改台帐,对存在问题的原因逐一进行了剖析,每个干部职工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形成了单位及个人的有问题、有分析、有措施的剖析材料。

4、进行了认真整改。结合我办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指定了责任人,做到了边查边改。

5、干部作风得到了明显好转,开展整治活动以来,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明显加强,无上班迟到、早退及上班玩电脑游戏、炒股、无故离岗等违纪违规现象,无赌博等其它违法乱纪现象。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办结及时,上下稳妥,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干部主动下基层为农民服务的积极性提高了,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大大提升了干部的业务水平,提升了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我办对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查找的更彻底,原因分析的更透彻,整改的目标更明确,措施更具体。

1、少数干部不求上进,存在懒的思想,还有的干部认为压力大,纪律要求太严,有抱怨情绪。

2、整改措施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抓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坚定不移地落实五项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思想素质教育,进一步转变观念,把压力当动力,提速、提质、提效,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我办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将集中整治活动纵深推进。

整治科研作风学风心得体会和感想 学风整治的心得报告(五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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