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关系到居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为保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市商务局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保障市场供应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区政府领导下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协调工作。由分管商贸服务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经信(商务)局局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商务)局、物价局、公安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监察局及各街道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区联席会议职责:
1.指挥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2.根据市场形势,判断生活必需品供求状态,提请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3.研究、协调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4.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由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组织落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协调任务。
(三)部门分工:
区经信(商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和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市商务局的工作联系、衔接,以及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负责组织应急供应商品的调剂、销售等工作,完成区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和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区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有关费用;区农委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
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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