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提出,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
怎样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从两个方面作出了部署。
压实各级主体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一个人只有承担权力所赋予的责任时,才能确保正确行使权力。落实主体责任,正是牵住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更为关键,如果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近年来,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检查县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去年对 7名县区委书记进行约谈。市委常委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做到真管真严。市纪委协助市委建立常委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县区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测评并公布结果。我市去年先后 9次发出通报,对违反政治纪律、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 62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曝光,立党规、明党纪,倒逼责任落实。
今年,我市又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全面建立市级部门及县、镇主体责任清单,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链条。抓住“关键少数”,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述责述廉活动,有序推进建立县级干部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全面掌握、综合评价。按照《宝鸡市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约谈办法(试行)》有关要求
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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