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建工作基础知识
1、“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
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2、纠正“四风”是指: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问题。
3、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
(一)《准则》、《条例》划出什么线:2017年10月新颁布、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准则》(共281个字)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
(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准则》中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四个坚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四)《准则》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五)《条例》强调了什么:共3编、11章、133条,17000字。修订后的条例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六)《条例》中明确的五种处分是什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七)《条例》中明确的从轻和从重处分包括什么:
五种情况可从轻或减轻处分:主动交代本人应该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检举同案人或其他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三种情况应从重或加重处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强迫、教唆他人违纪的;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八)政治纪律方面的主要违纪行为: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的行为;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
(九)组织纪律方面的主要违纪行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侵犯党员权利行为;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
(十)廉洁纪律方面的主要违纪行为: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行为。
(十一)群众纪律方面的主要违纪行为: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侵占群众知情权等行为。
(十二)工作纪律方面的主要违纪行为:党组织失职行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失泄密行为;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
(十三)生活纪律方面的主要违纪行为:生活奢靡行为;违反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等行为。
5、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6、党费收缴: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
7、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8、党员必须履行下列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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