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xx通字〔2018〕5号)精神,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勇于担当、务实重行,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汉江流域临港经济试点示范区、奋力冲刺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凝聚强大力量。
二、方法步骤
全县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积分制管理年度优秀党员表彰等一并在2月“支部主题党日”中举行。重点做好以下四个环节工作:
1.集中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学习。要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
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微信发布、上门送学等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重点了解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及党员
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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