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通报(3篇)
安全生产隐患通报篇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2号)文件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彻底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清我县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行业
全县各乡镇(场)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行业: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有色、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校园、农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三、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是否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国家、省制订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是否建立隐患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是否按要求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及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外包工程及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开展演练,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有效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学习贯彻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市、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贯彻执行《宜丰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纵深推进“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集中整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台帐,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检查,严肃事故查处等情况。
(三)行业领域排查的重点。
1.煤矿:排查全县所有煤矿矿井各大生产工艺系统、采掘工作面、硐室和设施设备等,特别盯住瓦斯治理、通风系统等,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严厉打击、认真治理,坚决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三违”现象。同时,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2.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非煤矿山炸药库、采空区、露天矿边坡、尾矿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防中毒窒息、超深越界开采专项整治的情况;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落实情况;汛期矿山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危险品: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雷雨等极端天气停产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液氨、液氯各环节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监控情况,特别是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4.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销售旺季、雷雨天气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5.消防:各单位都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肉禽屠宰、食品加工、制药和光电子等厂房封闭企业以及各类可燃物资仓库、存储场所,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员工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演练情况。
6.道路交通:《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情况;“道路客运安全年”和“反三超一疲劳”活动、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整治工作情况;危桥改造、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整治情况;gps动态监控系统管理使用情况、“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
7.水上交通:水上重点水域、重点工程、重点渡口、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和实时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和运砂船超载、挖沙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
8.建筑施工: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地上建筑施工和地下管道、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工业园区存在的无证非法开工建设情况。
9.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10.特种设备:涉及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充装单位安全,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检测、日常维护保养,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燃气、冶金有色、水利、电力、农机、校园等其他行业领域,都要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全面彻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宜丰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乡镇(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丰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宜府发[20xx]3号)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排查时间:20xx年8月20日至9月18日。各乡镇(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于9月20日前报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是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具体表现,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排查任务。
(二)加快进度,全面排查。科学安排时间,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加大力度,治理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年8月24日
安全生产隐患通报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xx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精神,针对工贸企业涉及面广、领域宽、数量多、差异大的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全面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项建设”)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项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结合工贸行业实际,突出重点,总体推进,为全面开展“两项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20xx年5月,全国工贸行业共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209家,二、三级达标企业共计33136家,正在评审的一级企业45家、二级和三级企业17930家(见附件)。主要工作情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摸清工贸行业底数。围绕工贸行业“两项建设”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国工贸企业现状,提出了
安全生产隐患通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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