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十四篇)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篇一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xx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篇二
本细则由项目积分与现金量化两部分组成,各学校负责对本校教师的有关工作进行考核,并提供第一手资料备校长室复核及对其余项目进行考核。学期末,中心小学考核领导小组对全镇教师进行综合考核,作为评估教师实绩的依据,并根据灌教发(20xx)3号和(20xx)32号以及灌人社发(20xx)41号和62号等有关文件,将教师工作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第一部分第一线教职工考核有关指标的具体说明
一、项目积分
(一)工作量(50分)
1.任课(满分40分):完成额定工作量的得满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2.定班护导(满分10分):按时到岗到位履行职责的得满分,迟到、早退及失职的扣0.5分/次,旷职的扣1分/次。
(二)教学技能(30分)
1.教学业务竞赛(满分10分):参加各级教研系统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的基础分为:省级及以上4分,市级3分,县级2分(倒数后5名的不得分),镇级1分。如获奖则累加,省级及以上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6、4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4、2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同一活动以最高奖次计算;以上如不评奖次,则以名次计算,前三名为一等奖,四到六名为二等奖,七到十名为三等奖,以文件通报公布为准。)
2.其它活动竞赛(满分10分):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如演讲、歌咏等各级各类竞赛,基础分为:镇级0.5分,县级1分(倒数后5名的不得分),市级(含以上)2分。如获奖则累加,镇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6、4分。
3.读书等业务进修(满分10分):在读书活动中承担讲学等任务每次得1分,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读书活动,按时完成读书任务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每次得1分(网络读书辅导学生获奖的再加1分/生)。在镇组织的读书考试中,前三分之一的得2分,及格的得1分,不及格的不得分。在县级组织的考试中处于前五分之一的加5分,中数以上的加2分,后五分之一的扣2分。按要求写读书笔记、博客或主题帖,每少1篇扣1分。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公共科学习、自学考试、专题培训等,按时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每结业一项得1分(不含学历进修)。
(三)教学工作(140分)
1.课堂教学(满分10分):所有学科都必须有书面备课笔记或教学建议案,上课前应当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包括钻研教材、书写教案、修改教学建议案、教具准备、候课、作业设计等;教学中使用普通话,面向全体学生,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有一处扣1分,按项累计,扣分不保底。
2.作业(满分20分):教师布置作业,杜绝重复机械,也不允许把资料中的题目直接翻印下来让学生做。所有作业做后一定要及时认真批改,及时反馈。发现一次违规扣2分,扣分不保底。
3.教学资料(满分10分):所有教学资料都应当留存作为集体或个人教学业务档案。考核时根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a、b、c三档,分别得10、8、6分。多次考核的计平均分。上课后要坚持反思,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完成教学建议案上的教后记,少一次扣0.5分,扣分不保底。
4.教学实绩(满分100分):校长室对相关学科组织调研考试。①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根据班级数分为a、b、c三档,分别计100、90、80分,同档内按比例得分;低于镇同学科最高分40分或低于镇均分20分其中任意一个指标的,此项得分再折半(中途转接的班级查看基础可据实考核)。②常技科根据书面考核成绩、参加各级竞赛活动、技能测试及校长室平时考查等,可分为a、b、c、d、e、f六档(原则上分五档考核),分别计100、90、80、70、60、50分,可书面考核的参照语数英学科直接考核分档;参加县级学科竞赛,与镇级考核的五档对应计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及劳技等综合实践进行相关技能测试与达标考核,分档折算计分;另外,校长室与各校及教务处等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地对相关学科进行考查,期末综合亮分;以上相关各项累计总评后得到个人教学实绩(县级学科竞赛中在a类的,总评成绩可以再进一档直至满分;倒数后三名的考核后再降一档)。
(四)守纪(80分)
1.会议(满分10分):按时参加镇、县各级各类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手机静音、不随意讲话、不随意走动、认真记录得满分,违规一次扣0.5分。旷职半天扣3分,请假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此项扣分不保底。奖惩另计。
2.值班(满分10分):按时到岗,做好应做的工作得满分,旷职每次扣1分,发生责任事故的全部扣完,且按有关制度另行处罚。此项扣分不保底。
3.出勤(满分50分):满勤得满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提前请假说明情况的扣0.2分),同时,每满6次迟到或早退另算一天事假,加扣2分。病假(住院治疗且出具医院证明除外)每天扣0.2分,事假(法定假除外)每天扣1分。旷职每半天扣3分。无论哪种假期,必须主动调好课务,否则,旷课的每节扣2分。请假、旷职与旷课的扣分要累加。此项扣分不保底。
4.教研活动:校级、镇级、县级及以上活动分别考核,按活动内容累加,上不封顶。
(1)校内教研活动(满分10分):具体细则由各校及教务处制定与考核。
(2)镇级活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学习观摩、教学研讨、质量调研等,参加一次得1分,不参加的(含请假)不得分,旷职的扣1分(非全体教师都参与的活动只扣分不加分)。研讨活动中围绕主题内容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再得1分,开一次讲座或公开课得2分,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得1分。
(3)县级活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县教学视导及综合评估时,工作出色被书面通报表扬的(含教师、学科组长、教务主任等)加4分,工作失误被书面通报批评的(含教师、学科组长、教务主任等)扣2分,教师主动承担开课任务及教研活动主讲任务的加2分,被动点到开课的原则上不加分,若效果较好被评定为优秀的加1分。参加县级活动(含以上)因违纪被电子或纸质书面通报批评的扣3分/次。
(五)团队(10分)
1.团队精神与集体观念(满分5分):经师生及学校领导无记名评定,得分高于一定标准的得满分,低于标准的不得分。工作或集体活动中,明显不关心集体行为直接扣1―3分。
2.四条禁令(5分):违反禁令的任一条,每次扣1分,并按相关制度处罚。从事或组织有偿家教及开办收费辅导班等,此项不得分。没有违规的得满分。
(六)其它(20分)
1.班主任工作:根据县考核方案,班主任工作考核另外制定详细考核方案。
2.师表形象(满分10分):注重个人修养,做一个情操高尚的人。衣着得体,打扮适宜,语言、举止文明,遵守社会公德,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任何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视情况扣2―4分,本项不封顶,不够则从总分中扣除。
3.完成学校布置工作(满分10分):任何教职工都有义务完成有关学校集体的事情。所有教师都要及时高质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按时高质量完成的,视情况每次扣1―2分,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分,本项分扣完则从总分中扣除。任何有关此项的扣分都需学校领导签字证实并报经校长同意。
4、其它在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工作,如需要考核,则由中心小学行政会研究决定考核方法再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从本方案中增减。
二、现金量化
1.任一、六年级(班额达省定标准45人)课务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每学年补贴300元/人,学额不足的补贴减半。
2.镇调研考试中班级均分高于镇均分的奖励50元/分,低于镇均分2分以下的罚款10元/分。学科成绩年级第一名的保底200元,第二名的保底150元,偏向高值。
3.主持研究省、市、县级立项课题并认真做好研究工作,分别得120、90、60元,有相关成果的省市县级获奖的分别再加120、90、60元,公开发表的加倍;课题成功结题的再加60元。
4.在教育系统组织的教学论文、教学设计等评比中获奖,按篇计算,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60、30、2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20、60、30元,省级(含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50、90、60元;省教海探航、省师陶杯、市五四杯获奖的加倍,一等奖视同期刊发表;发表论文(必须是教育局认可的报刊杂志),市级得120元,省级180分,核心期刊300元。
5.宣传报道(正面宣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文章与信息):灌南在线、《灌南时讯》采用的教育宣传信息,每条30元;灌南教育网每条15元;连云港教育网每条30元;市教育局《教育简报》每条60元;市教育局《教育信息》每条150元;《苍梧晚报》、《连云港日报》每条60、90元;省教育厅网站、《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新华日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等信息,每条150元。相应的电视新闻媒体同报刊,一稿多投的取最高级别记。
6.为集体加班且能很好完成任务的,每次得15―30元(一般工作两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得15元,超过半天一天以内的得30元,较大工作量的每天另加30元)。公调课5元/节。镇调研考试休息日集体阅卷的,参加人每科次得100元,迟到、早退、违规及失误的少得10元/次(组内失误责任人无法明确的,每人都少得10元/次)。
7.教师参加县级(含以上)各种集体比赛的,辅导教师及参加教师每次得60元(县级倒数后5名的不得),获县一、二等奖的分别累加60、30元。市一、二、三等奖的90、60、30元,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120、90、60元。(分工领导及后勤人员除外)
8.学生活动中①辅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竞赛活动(即共青团、妇联、报社等除外),学生个人获奖对应的一个教师,获县一、二等奖30、20元,市一、二、三等奖60、30、20元,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90、60、30元。②辅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团体比赛参照个人奖,发给每个教师加倍的金额。③承担社团活动(限1个教师/每个社团)辅导任务并且每周按时认真开展活动的得60元,活动成果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加30―60元。
第二部分教辅、工勤以及其他人员考核说明
1.学校教辅、工勤人员的绩效,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岗位目标确定。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病假人员、女教职工产假、缓聘人员、办理提前离岗退养、病养人员、借调人员等的考核和工资的发放额度,按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学校教干在履行教学及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按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篇三
1、透过考核而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懂得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促使教师专业素质的不断提升
2、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带给依据。透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透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绩效考核标准的制订要本着“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原则。
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考核
从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方面考核
360度绩效考评法
360°绩效反馈是一种较为全面的绩效考评方法,它是指帮忙一个组织的员工(主要是管理人员)从与自己发生工作关系的所有主体那里获得关于本人绩效信息反馈的过程。
我们利用多渠道收集信息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反馈我们教师的工作。(可插图。就是首先,自我评价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提高的过程。其次,系主任熟悉教师的岗位职责,他提出的意见常常具有建设性和指导好处。第三,学生与教师持续着最经常、最直接的接触,他们的具体推荐和意见有助于教师改善教学态度、组织管理等具体环节。第四,同行具有和评价对象相同或相近的知识和背景,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他们能够提出中肯的意见。
1、教师个人自评
2、组织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考核
4、公示考核结果
1、教师工作实绩考核量表
2、平级互评
3、学生评价
部门:参评职工姓名:职位:日期:
1、自我评价、上级评定、平级互评与学生打分的权重分别为20%,30%,20%,30%
2、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合格(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低于60分)五个等次。
1.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每年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优秀的教师名单。
2.凡申报校园教学科研岗位、专职教学岗位聘任的教师,聘前考核期本科教学业绩须到达有关岗位聘任要求。
3.凡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其教学业绩成绩须到达校园有关要求。破格晋升职称者,近三年教学业绩考核务必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个性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近五年来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累计三年为a者,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在最近三年中,其中二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为d者,或最近一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教授、副教授教学业绩考核为e者,降低一级聘用,直至合格为止。
4.在省级各类针对教师开展的评先、评优项目中,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教学业绩考核成绩务必有一年为a。
5.教学业绩考核成绩为d者,由学院与校园职能部门共同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善要求。
6.对教学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e者,停止其教师资格,不得聘为教师。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经国务院同意,自20xx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必须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极其重要的导向作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德育工作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要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强化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体现考核指标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
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组织。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和学校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载体。可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测试、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载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
各地在教师绩效考核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组织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制定本省(区、市)绩效考核办法,认真分析和解决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绩效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细则(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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