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保局个人述职报告(3篇)
环保局个人述职报告篇一
(二)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全市“”污染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全县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并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从工业、农业、生活、机动车等多方面抓好污染减排工作。
1、抓好县城污水厂运行和污水管网改造,建成中心镇污水厂。近年来,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对污水处理效果明显,在线监控数据有效稳定上传到市环保监控平台。污水管网改造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并施工建设,至20xx年底完成10.49公里改造,目前正在实施的县城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世行贷款项目),改造污水干管、支管约15公里,于今年8月动工,已完成5公里。污水厂进口浓度得到了明显提高,化学需氧量进口浓度为133mg/l、氨氮进口浓度为11.7mg/l,提前完成了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减排结果得到国家环保部的核查认定。桂头镇和大桥镇2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道建设现已投入调试运行,其中桂头镇污水处理厂规模2500吨/天,配套截污管道0.85公里,大桥镇污水处理厂规模800吨/天,配套截污管道1.1公里。
2、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工程。按照农业源污染减排要求,我县40家规模化养殖场列入减排名单,分年度逐步推进实施,通过实施雨污分流、人工清粪,建设堆粪场、沼气池、废水贮存池,废水、猪粪返田综合利用,改变了以往废水、猪粪直排的情况,40家养殖场按要求完成了减排工程任务,其中20家养殖场在20xx年以前通过国家环保部核查认定,其余20家待今年底核查认定。
3、落实“黄标车”限行机制,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大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县政府印发了《乳源瑶族自治县“黄标车”限行方案》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关于机动车区域限行的通告》,将县城大部分区域划为限行区,在限行区域安装了标识牌,对“黄标车”限行开展交通执法,促进“黄标车”淘汰,累计淘汰104辆。加强车辆环保定期检测,辖区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实行了专线联网,检测数据稳定上传到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平台。加强车辆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在县车管所和行政服务中心各设置发放点,在车辆注册登记、年审、换证时跟进标志办理,目前我县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已达到95%以上。
4、工业减排得到有效落实。一是韶源水泥厂和民族水泥厂拆除立窑生产线,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二是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积极落实锅炉整治工作任务,拆除了1台4蒸吨/小时、2台6蒸吨/小时的链条燃煤锅炉,并拆除了烟囱。三是淘汰小造纸企业,交通造纸厂和新丽造纸厂拆除生产设备,并各自拆除了1台2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四是淘汰铅酸蓄电池企业,红利蓄电池厂和创能蓄电池厂因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实施了关闭淘汰了。工业减排项目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乡镇饮用水源调查和保护区划分。每年开展县城饮用水源评估,收集调查水质监测数据和周边农村生活污染源情况,对水库进行综合评估。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了8个乡镇(除乳城镇外其他所有乡镇)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调查,进行了水质监测、周边植被和污染物详细调查,其中桂头镇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9.16平方米公里,其他乡镇水源参照水源保护区管理。
(四)强化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期间,我局始终坚持从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出发,多管齐下,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有效防范了企业环境风险。一是开展了环境风险源的排查。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对南水水库周边、南水河流域及我县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使用和生产化学品企业,展开了地毯式排查,做好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源排查记录,不放过排查死角,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环境安全。二是开展节前环境安全大检查。
每次节假日前,组织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装置和应急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并配合安监、国土部门,加强排查重金属、非煤矿山和选矿厂环境安全隐患。三是严打环境违法偷排行为。“”期间,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了一麾公司酸性废水偷排、华辉沙石加工厂污染水质、祥旺建材废气污染等一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全县环境质量安全。四是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扎实做好排污费的核算、征收、减免手续等工作流程,以点带面,每年如期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征收任务。
(五)积极应急应对,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因我县境内公路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易受大雾、冰冻、长坡及弯多等影响,交通事故频繁,导致车辆装载的油污、货物(特别是液碱、浓酸等危险化学物品)泄漏,极易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期间,我局重点加强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应对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提前做好应急监测准备,随时待命,接报后,由分管局领导迅速带领监察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
2023年环保局个人述职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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