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员工宿舍管理制度(3篇)
煤矿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一
2、保护好寝室设施、器具设备及门窗棚壁的完好,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若责任不清或知情不举,住寝员工集体赔偿。贵重物品自行带好,注意防盗贼。寝室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寝室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3、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寝室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20:00前离开,由寝室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罚50-100元。
4、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寝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5、寝室卫生须轮流负责打扫,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纸、果皮和脏物,不准在寝室墙壁乱写乱花,不准用脚在墙壁上乱踢乱踩,不准向共同通道或楼梯乱扔垃圾,保持寝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6、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7、寝室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寝室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寝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预处理。
8、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寝资格直至辞退。
9、每天由寝室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2次以上罚款10-20元。
10、住寝员工每天看电视及娱乐时间不得超过晚上22;30分,所有人在23:00必须关灯就寝,任何人不得影响其他人作息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00前返回寝室,在外发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房间的人要检查关掉所有水、电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10-20元。
13、员工离职应于离职日当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误拿公司或别人财物。
注: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寝室相关制度,并签字执行,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煤矿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所属新入员工正式入职未满一年的职工; (二)公司所属在校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人员; (三)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
第三条 职责 (一)综合部 1. 负责员工在住宿申请的登记、审批工作; 2.负责对宿舍的统一分配、员工入住时钥匙等物品的发放、人员 离职或调离时钥匙等物品的收回; 3.负责员工的宿舍住宿管理事务,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纠纷事件; 4.负
煤矿员工宿舍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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