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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人教版(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281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人教版篇一

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2017会计法律基础知识,欢迎参考!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有两种形式,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依法对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6种形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此外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如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等)。

【提示】《会计法》中涉及的行政处罚形式有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

(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刑只能独立使用,不能附加使用)。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 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提示】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3)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

2017会计法律基础知识测试题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在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其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最长期限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业务 d.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业务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最长期限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该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2)选项c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但是约定的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2.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解析】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

3.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孙某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b.孙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病愈出院

c.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的病假工资

d.公司应支付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

【答案】bd

【解析】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4.对甲公司与孙某各自责任的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孙某应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b.竞业限制约定已失效,孙某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d.甲公司不需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用人单位如果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2)选项cd: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7会计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人教版篇二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牛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

1.教育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

2.指导学生提高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依法问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实践能力。

3.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热情。

(一)宪法。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明确宪法的特征,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努力做到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权的涵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2.识记: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运用

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宪政原则。教学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2)规定和保障墓本人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二)行政法 教学日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行政机关的构成及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明确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处罚的有关知识,提高遵守行政法规、依法监督行政的自觉性。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墓本方式;行政许可的涵义;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识记: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违法的特征。3.理解: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运用

1.举例说明:通过实例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教学内容

1.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1)行政与行政法(2)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

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2.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1)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和调整社会事务 抽象行政行为的插义。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

(2)通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的涵义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权、处罚程序。3.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1)行政地违法及其特征 行政违法的涵义。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违法的制裁 行政违法制裁的涵义。行政法律责任。(三1民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权利;自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教学要求 认识

1.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识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合同的订立程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3.理解:我国民法的摹本原则;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的意义;合同担保的形式和作用.运用

1.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违反平等原则的现象;结合生活实际,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怎样运用民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担保的运用。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

3.实践体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合同签订;收集有关资料,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说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如何寻求民事司法救济。教学内容

1.民法的墓本原则(1)民法的涵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2.民事主体(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2)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法定代表人。3.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物权及其种类。

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知识产权及其种类。人身权及其种类。(2)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4.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种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2)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3)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四)经济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确企业设立的条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从事经济活动。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企业的分类;产品质量的监督方式;税收的种类;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2.识记:企业设立的条件;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3.理解: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扒法律责任;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违反劳动法应承担法律责任。运用

1.举例说明:企业与其他法人的主要区别;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2.分析判断:结合有关资料或者个人生活经历,分析产品质量对人们生产、学习、生活的重要性;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列举事例,说明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3.实践体验:根据个人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模拟一份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教学内容

1.规范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企业(1)企业设立的条件

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设立企业的禁止条件。(2)企业的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责任的主体。企业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2.加强质量监督保证产品质量(1)产品质量法概说 产品质量法的制定。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2)产品质量的监督 监督主体。监督形式。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范围。3.加强税务管理自觉依法纳税(1)税收与税法

税收的种类。、税收法律关系。(2)税收征收法 流转税法。所得税法。

(3)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管理。税款征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4.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制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的基本义务。(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4)劳动争议的解决

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的立法。(五)刑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理解刑罚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认识几种常见犯罪的危害发生性,提高同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类;累犯、自首和立功的构成条件;常见的几种犯罪。

2.识记:犯罪的特征;刑罚的种类;刑事责任年龄。

3.理解:犯罪的构成要件;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刑事责任能力。运用

1.举例说明:联系具体犯罪案例,指出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

2.实践体验:收集案例,体会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教学内容 1.犯罪

(1)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及其特征。犯罪的构成要件。

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2)犯罪的分类

根据犯罪客体不同进行分类。根据犯罪主体不同进行分类。根据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进行分类。2.刑罚(1)刑罚的种类 主刑和附加刑。

(2)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3)累犯、自首、立功 3.与犯罪行为作斗争(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六)专业法规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

(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由各校根据相关行业特点自行确定。)(七)诉讼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诉讼的种类;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沂讼的受案范围。

2.识记:非诉讼途径的种类;法律服务的机构。运用

1.举例说明: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具体纠纷,选择恰当的解决途径。

2.分析判断:结合诉讼案例材料,分析判断应适用的诉讼程序及确定应管辖的具体机关。

3.实践体验: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审判、实地参观等活动,体验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教学内容 1.诉讼途径(1)诉讼的种类(2)受案范围和管辖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3)审判程序和举证责任 2.非诉讼途径,(1)非诉讼途径概说 非诉讼途径的涵义。非诉讼途径的特征。(2)非诉讼途径的种类 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3.法律帮助(1)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的涵义。

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2)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机构、法律援助的程序。

四、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 1.教学原则

(1)方向性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向。教学中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释问题,确保理论观点的正确性。

(2)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学生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是法制教育的基本任务,应当努力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宪法和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同时,应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教育,让学生在学法的基础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做到自觉遵纪守法。

(3)学科性与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与其他德育课程相比,法律基础知识足由多门法学分支组成的专业性很强的课程,也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在教学内容上不能过分强调学科的专业性、完整性、系统性,而应强调和体现它作为德育课的综合性。要从德育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出发,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提出教学要求,把学科性和综合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与公民日常活动的联系非常紧密。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同时,应注意教育和指导学生用法,做到学以致用。

要多选用典型事例和案例进行教学,适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自主地学习,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做事、依法维权、依法问违法犯罪作斗争等实践能力。2.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的选择。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教师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认知水平及思想状况的差异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2)教学方法的运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综合采用学生主体参与的启发式、直观式、讨论式及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特别要注意采用以例说法的方法,有条件的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3)教学方法的评价。评价教学方法要以实现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为依据。鼓励有所创新并取得实效的教学方法。3.活动建议

配合教学内容,教师应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或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有计划地举办各种法制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旁听审判、模拟法庭、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并通过安排学生撰写小论文、调查报告及总结等形式考核成绩。4.教学用具

教师应充分利用课本及教学参考提供的资料开展教学活动,并恰当使用电影、幻灯、照片、录音、录像及计算机教学软件和校园网等进行辅助教学。5.课时计划及分配建议

┌───┬─────────┬───┐ │序号│课程内容│学时│

├───┼─────────┼───┤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2 │

├───┼─────────┼───┤ │(一)│宪法│2 │

├───┼─────────┼───┤ │(二)│行政法│3 │

├───┼─────────┼───┤ │(三)│民法│6 │

├───┼─────────┼───┤ │(四)│经济法5 ││

├───┼─────────┼───┤ │(五)│刑法│5 │ ├───┼─────────┼───┤ │(六)│专业法│3 │

├───┼─────────┼───┤ │(七)│诉讼法│6 │

├───┴─────────┼───┤ │复习考试│2 │

├─────────────┼───┤ │机动│2 │

├─────────────┼───┤ │合计│36│

└─────────────┴───┘

法律基础知识一般每周2学时,总时数为36课时,其教学时间32学时,复习考试2学时,机动2学时。

五、教材编写和选用

1.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

法律基础知识课教材,由教育部统—组织编写,在部分职业学校试用后由教育部组织审定。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教材。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和推荐教材 2.教材的范围

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音像教材、多媒体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资料。3.课本的规格

课本作为实施教学大纲的基本工具,必须按照教学大纲提出的教学目标,反映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课本作为教与学的基本工具,应该图文并茂,既有正文也有辅文、事例,应采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叙述方式,提供新颖活泼的版式设计,文中穿插思考题、判断题,力求有利于教师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阅读

最新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人教版(五篇)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人教版篇一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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