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四篇)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规范教师校内校外行为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仁和区教育体育局印发的《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开展师德师风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落实大田镇中心学校教师立德树人、敬业修德的使命。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集中整顿、严明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切实增强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促进我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和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专项教育整治活动。
组 长:周瑛(校长) 李益春(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钱剑(副校长)
成 员:何勇(德育主任) 田应芳(教务主任、纪检组长) 陈孝东(总务主任) 李俊刘(纪检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由田应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专项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教师师德不纯、师风不正、师能不精等突出问题,在规范管理上建立一套新机制,在师德建设上塑造一个新形象,在立德树人上达到一个新层次,在质量提升上达到一个新高度。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目前大田镇中心学校少数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慢”“混”“散”“满”“浮”“懒”“庸”“差”“乱”等9 个方面及其他损害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形象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弘扬师德,端正师风,增强师能,树立全体教师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本次活动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本次活动要将全面摸排、逐人过关,对于学生及家长反响强烈、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既对人又对事,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采取强有力的帮教措施促其限期改正。对于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教职工,学校将报区教体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专项整治活动从2019年1月开始,2019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9年1月)学习动员阶段,做到“摸清情况、学深学透”。
1.动员部署。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建设年”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年”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园简报、专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3.全面筛查。对区内所有教师在参加工作以来或从事教育活动以来在职称评审、党风廉政承诺、诚信失信受到处理的(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到刑事处罚、撤销教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撤销行政职务、开除党籍、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撤销骨干教师称号等)失范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失范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筛查统计,重点筛查统计参与赌博、斗殴、酒驾、醉驾等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失范教师,并将筛查结果报教体局人事师培股。
4.专题学习。按照”师德师风建设年”专项行动工作行事历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法》《教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每位教师参加专项学习要做好记录备查。
阶段活动开展措施:“五个一”即:学校班子开展一次本校师德师风情况研判分析专题会议;举办一期师德师风集中培训活动;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大讨论活动;记好一本师德师风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通过“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第二阶段(2019年4月—2019年6月)自查自纠阶段,做到“查摆问题,评价到位”。
1.查摆问题形成自查
报告
。紧紧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年”专项活动主题,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等形式,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校师德师风分析检查报告;教职工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以下十二个方面进行:⑴查有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及反对党和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行为;
⑵查有无酒驾、聚众赌博、制造事端、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其它行为;
⑶查有无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的行为;
⑷查有无不备课、上课应付、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不用心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误人子弟的现象;
⑸查有无教育理念陈旧、教法死板,不读书不学习,不思进取,不愿接受新方法、新课改等行为;
⑹查有无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查有无着装不规范、上课时间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等行为;
⑺查有无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调人情座位等行为;
⑻查有无上班时间酗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⑼查有无学校领导脱离群众、不带课、自我要求不严,管理不透明等现象;或违反财务、纪律等规定的现象;
⑽查有无不服从工作调配和管理,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等行为;
⑾查有无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旷工的行为;
⑿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
2.民主评议。一是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工作由学校牵头组织,邀请区教体局领导参加,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方式,评议结果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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