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锚支护施工规范(三篇)
喷锚支护施工规范篇一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喷锚支护施工规范篇二
项目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采购合同(说明:如果乙方是一般纳税人,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3。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取 得进行抵扣的专用发票,降低当期应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 按照甲方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细则及相关采购招标文 件,甲乙双方就 项目 货物的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货物及总金额
1.1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下列采购清单,向甲方交货。 《 项目 货物采购清单》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 (元)合计(元)备注总金额人民币: ( 元)元注:“总金额”为合同约定总价,但可能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书面要求变更采购数 量而相应增减。
1.2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 (含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 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海运费和空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 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 技术指导支持、 使用培训、 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 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 均不予调整。 修订: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 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 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 技术指导支持、 使用培训、 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
喷锚支护施工规范(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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