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管理制度清单(13篇)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一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科室设安全员,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护理分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与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5、每天进行安全评估,做好标识。对危重、手术、老年及小儿患者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预防褥疮的发生。
6、剧、毒、麻、贵重药品专人保管,加锁,账物相符。
7、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一般不准外借。
8、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接,严防损坏和遗失。
9、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10、对科室水、电、气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漏气;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1、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
护士长对护理缺陷事故发生的高危因素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高危环节:治疗、危重患者抢救、患者流动管理、工作交接、医护合作性环节、新药新技术应用环节。
防范:
1、对高危环节制定操作规范等预防措施。
2、加强操作过程中的督查。
3、经常查找不安全隐患,善于整改。
(二)高危人群:进修护士、实习护士、新职工;工作时注意力分散、情绪状况不良、业务能力欠缺者;护患交流性格障碍者。
防范:
1、加强相关护理人员的培训。
2、关心护士的工作、身心状况。
3、尽一切可能消除交流障碍因素。
(三)高危时段:繁忙、中夜班、交接班、节假日等。
防范:
1、护士长根据工作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2、发挥护士长值班功能。
3、节假日有人员储备、安全检查等应对措施。
(四)高危意识:主观意识过强,缺乏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防范:
1、加强法制学习,强化法律意识。
2、加强安全学习,运用举一反三方法。
3、对护理缺陷、事故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一)护理安全常抓不懈。每位护士要主动查找护理安全隐患,护士长经常进行提问、分析、评价、总结。
(二)安全护理纳入病房的目标管理。
1、根据病情、年龄、精神状况,并结合病区环境,护士对患者做安全评估。
2、排班合理(人力资源充足、业务力量分配合理)。
3、开展新治疗、新检查、新药物时应及时组织全体护士对相关知识的进行学习。
4、加强医疗仪器的使用与维护。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运营等项目分包安全管理,以保证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公司选择并签定分包合同的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管理。各部门、各厂站、项目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
(一)批准外包项目计划,并监督各部门正确执行。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四条分管副职领导
(一)负责合格承包商名录的审定。
(二)负责重大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
(一)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外包资质审查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二)负责检查监督外包项目安全手续执行情况。
第六条项目管理部门
(一)组织承包商资质审查,项目合规性调查管理。
(二)组织开展外包安健环监督检查、反违章管理。
(三)组织总结和评价外包安健环管理工作。
(四)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
第七条财务部
(一)负责外包项目费用(含安全生产费)审批、预付、结算工作。
(二)负责对承包商安全保证金的收支和账目管理工作。
(三)负责外包项目施工期间安全文明违章罚款的收存、安全奖励的支出以及账目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项目管理部门)
(一)组织或参加审查承包商和人员的安全资质、条件。负责工程施工前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二)组织或参与制定、审查施工合同中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与要求。负责外包项目承包商安全措施的审查。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监护工作。
(三)协助和监督承包商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及过程管理等工作。组织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违规处罚、支付确认等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承包商
(一)保证满足安健环需要的相关资质,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与发包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三)负责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
(四)负责工程施工所需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
(五)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六)接受安全监察部门、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外包安健环资质审查
第十条招投标管理部门依据公司管理规定,组织外包项目的招标工作,投标要求中应将承包商安全资质、条件材料列入必备内容,作为重点审查项目。
第十一条承包商应提交《承包商安全审查表》(见附件1),提供本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材料,且内容应完整,否则应补充完善,并经监理审查确认(如果有),无监理单位的项目由项目部审查,包含单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纳入国家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企业)。
(二)同类项目工作业绩以及近3年安全生产业绩证明,并注明是否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
(三)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施工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五)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文件。
(六)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
(七)法律法规或公司或承包项目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四章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
第十二条签订外包项目施工合同的同时,发包方与承包商应签订《外包安健环管理协议》,《外包安健环管理协议》应由总经理或授权其他负责人代表公司与承包商具有资格的负责人签订,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安全管理协议中应当至少约定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对项目作业内容、要求及危险因素进行描述。
(二)双方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三)双方安全生产违约责任与处理。
(四)安全考核与奖惩标准。
(五)相关事故报告、调查等规定,包括发生事故双方责任。
(六)其他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必须纳入的内容。
第十三条《外包安健环管理协议》应增加、补充的条款由项目管理部门拟定,安全监察部对协议内容、条款进行审查,明确承包商现场安全负责人和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监护人及发、承包双方安全责任。《外包安健环管理协议》一式四份,公司及承包商各执二份,应作为工程资料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协议涵盖施工项目全过程,超出施工范围的仍需单独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五条两个以上承包商在同一施工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承包商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样本见附件3),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五章承包商入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承包商按《安健环监督项目表》(见附件4)向项目管理部门
最新安全管理制度清单(13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