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管理制度内容(12篇)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尘网。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7、各专业人员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并追究设备责任人的责任。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专项维修工程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校各专项维修工程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专项维修工程,统一由后勤处实施监督管理。特殊情况下的专项维修工程,由学校规定管理部门。
第四条专项维修工程的范围。
(一)专项维修工程是指不属于零星维修范围,经学校批准列入年度专项维修经费的大、中型项目。
(二)单项项目概算经费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属中型项目;单项项目概算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属大型项目。
(三)为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的建筑物、供水、供电、排水、排污、道路、路灯设施以及池塘、河道、林木、花草等属专项维修工程对象。
第五条专项维修工程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送专项维修工程申请立项计划:学校各部门在每年10月份前将下一年度需维修、改造的项目报送后勤处,后勤处汇总后年底报送分管院长审核。临时出现的专项维修,及时报送分管院长审核。
申请立项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内容、概算金额、开竣工日期。为做好维修工程前期工作,学校应保证必要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
(二)立项审核:学校根据资产运行状况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的需要,审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工程计划,并同时安排概算经费。
(三)工程招标或议标前应具备下列条件:有批准立项的文件、已落实经费来源、招标文件制作完毕,已有施工图或相关资料、工程预算已编制。
各专项维修工程,由后勤处负责相关准备材料,组审计处审核后送国资处,向社会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四)工程实施:
1.维修工程的施工阶段,应有专业管理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全过程监督,重要结构及装修应委托工程监理。
2.维修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到现场参与验证,并作记录备案。
3.维修工程的变更应有利于结构优化和使用功能的改善,方便施工,造价合理,并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未经项目业主确认的变更,不能作为施工单位竣工结算的依据。
4.确需变更时,应由施工方提出申请,后勤处会同设计、监理、审计及使用方共同现场确认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5.施工单位在校园内进行施工,应予交水电费保证金、文明施工保证金。予收保证金的目的是: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维护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的正常秩序,保护水、电设施、花卉、苗木不受破坏。
(五)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及时清运现场建筑垃圾和剩余材料,拆除临时设施,撤退机械设备,恢复正常的校园环境,否则,不予验收。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管理、使用部门、审计、国资部门等有关单位参加。
工程验收后,交付使用。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人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工程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4、部门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1、工程部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例行巡查,在例行巡查中发现物业维修有关问题,记录在案,及时汇报,以便维修。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内容(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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