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政单位财务科岗位职责(七篇)
行政单位财务科岗位职责篇一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站领导和会计主管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冲库存现金,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2、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和个人签发。保管签发支票所用的印章,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本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钥匙随身携带,不得放办公桌内,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及时、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任意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
5、登记后的凭证连同现金,银行存款出纳表移交会计,以便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执行经费预算,掌握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收入从紧,支出从严。
二、按照原始凭证,及时准确地算帐、记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准确,不发生差错,并定期与会计做好核对工作。
三、
严格执行经费报批手续,未经审批的票据一律不得报支,限制白纸发票支付,对违反财务纪律制度的收支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有权拒办,知情不报,自行办理的由出纳人员自己负责。四、现金往来必须当面点清,提付现金外出购货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使用转帐必须有批准手续,按规定数额使用,并随时结清帐目。
五、逐日盘点库存现金,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不出差错。
六、提高警惕,加强现金管理。向银行送付较大数额现金,必须两人同行。每天保留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谨防意外。————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1)制定和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2)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每月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报账的原始单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加盖审核专用章后交统管会计记账核算。
(3)半年组织一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现金管理、票据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等。审计结束后,形成书面审计报告,报乡镇(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和所(局)长签阅后存档一份,上报区财政监督检查局一份。
(4)年终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内容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资金拨付情况、“以钱养事”合同执行情况、“以钱养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纳情况、人员管理情况、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现金管理、票据管理、收入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审计结束后,形成书面审计报告,送乡镇(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财政所(局)长、区财政监督局各一份。
(5)对半年审计和年度审计需要整改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限期整改。将相关资料存档,并及时报送区财政监督局。
(6)协助区财政监督局做好相关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工作
(1)负责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审核上报,做到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内容真实。(2)建立财政与编制政务网上公开长效机制,并及时调查处理网上投诉、来信来访等工作。接到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后,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处理或答复,并做好相关记录。
(3)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免费查询点工作,方便群众查询。
3、负责会计管理工作
(1)负责会计法规宣传和会计执法检查。
(2)组织会计学习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会计业务培训活动,并做好文字记录。组织协调会计人员积极参加区主管部门开展的会计业务培训活动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会计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年度终了,对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和单位报帐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4)负责组织会计证年检审核工作。
(5)组织开展会计工作检查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全年开展一次以上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6)建立会计人员信息档案。
(7)联系协调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报名、培训、考试等工作。
行政单位财务科岗位职责篇二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办法。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办法。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办法。
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办法等。(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行政单位财务科岗位职责篇三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办法。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办法。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办法。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办法。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办法。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办法。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
2023年行政单位财务科岗位职责(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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