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农水项目技术要求(5篇)
小农水项目技术要求篇一
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
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的要求和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总规模,综合考虑粮食安全贡献程度、近几年项目的实施情况和2008年农田水利建设重点,财政部、水利部确定了各地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及补助资金。
一、总体原则
一是突出落实中发[2008]1号文件要求,集中资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突出工程建管机制体制的完善和创新。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工程设施改造、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创新工程管护机制,综合提升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功能。三是突出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体现粮食产量、品质和集中连片优势。四是突出民办公助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五是突出节水灌溉技术的运用和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二、项目建设内容
2008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内容包括:雨水集蓄利用、高效节水灌溉、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1
分项资金规模和集中连片建设要求见附件四《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和任务分省表》。
三、补助标准和范围
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为单位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全省项目投资总额的50%。在中央财政资金对省补助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具体项目的补助标准由各省财政、水利部门自行确定。
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建设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作业费、项目管理费等费用。
2008年地方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比例不超过中央补助资金的1%。管理费用于中央补助项目的审查论证、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项目验收等管理支出。不得用于人员补贴、购置交通工具等。
四、项目申报和审查
1.项目申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农户(包括联户)。
2.文件编制。项目的申报文件材料包括: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方案(附项目区示意图)、资金筹措(含投劳)方案、建成后管护方案及村民会议有关决议等。其中,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申报主体的项目,还要报送合作组织证书复印件或用水合作组织组建方案。
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末级渠系改造项目,报送的材料包括: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末级渠系改造和农业水价改革规划及实施方案,用水户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灌区管理单位意见,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行终端水价承诺函、明确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使用权)的承诺函。
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帮助指导项目申报主体编制项目文件。对规模较小的同类型建设项目,由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归类汇总,以县为单元编制《农田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
3.文件报送。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逐级联合上报至省级财政、水利部门。
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填写项目审查论证表(详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经审查合格后,按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资金额度,等额编制省级项目文件,联合报送财政部、水利部。
4.项目审批。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联合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并签署审查意见。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组织审查项目,对项目申请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并签署审查意见。财政部、水利部组织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具体项目计划,由省级水利、财政部门按照水利
部、财政部审核意见批复下达。
财政部、水利部将于2008年5月底前将合规性审查结果通报各地。需要整改的项目各地要及时整改,并于6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对未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将等额扣减下补助资金。
5.项目审查原则。
(1)农户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投劳方案和管理运行方式要经受益区农民民主议事通过。
(2)因地制宜原则。要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形式,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
(3)项目统筹原则。统筹考虑各县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布局、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县为单位,项目建设的四类内容原则上只安排一类。
(4)集中连片原则。项目选择要体现粮食产量品质、水土条件和集中连片优势,集中资金和技术,连片建设,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5)规划指导原则。农田水利建设要符合有关规划,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避免盲目和重复建设。
暂不安排的项目包括:建设内容为库容10万立方米(含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含病险水库除险加
固项目);单个农户申请中央补助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运行机制)填写不详,或水源工程建设(包括修建堰、坝)内容填写不详(如在材料中只说明修建堰、坝长度和高度,无法判断蓄水库容)的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政府不承诺推行终端水价改革或不承诺授予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的项目。
附:1.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
2.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审查要点
3.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省级汇总表
4.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和任务分省表(分发地方)
小农水项目技术要求篇二
小农水项目(一周)现场情况 一、五方村
1、一标段
部分沟渠局部压顶厚度小于设计值
2、二标段
砌筑灰缝不均匀、饱满,部分沟渠局部压顶厚度小于设计值
3、三标段
现场原材料短缺(砼砖),暂停施工
4、四标
砌筑灰缝不均匀、饱满,部分沟渠局部压顶厚度小于设计值
5、五标段
现场已完成部分沟渠放线及基槽开挖,未开始砌筑,现场原材料短缺(砼砖)
二、绵河村
1、一标段
砌筑灰缝不均匀、饱满,整改及时到位,整改后沟渠线型不错
2、二标段
沟渠压顶厚度局部未达到设计要求,沉降缝局部虽留设但未及时嵌缝
3、马保泉
沉降缝嵌缝料宽度小于渠墙厚度,砌筑灰缝不均匀、饱满
三、合结村
1、一标段
砌筑灰缝不均匀、饱满
2、二标段
砌筑灰缝不均匀、饱满,局部沟渠线型不顺直
3、夫子堰
施工进度推进顺利,砌筑工艺不错
四、同义村
1、一标段
多条沟渠线型不顺直,整改不及时,整改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渠墙填土压实度不够,部分已完成渠道几何尺寸(宽度)小于设计值,沟渠压顶局部出现裂缝
2、二标段
砌筑灰缝不均匀、饱满,部分沟渠局部压顶厚度小于设计值,线型不错
五、共和村
1、一标段
沉降缝嵌缝料宽度小于渠墙厚度,部分沟渠局部压顶厚度小于设计值,线型不错
2、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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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缝虽留设但未及时嵌缝
六、双瓦村
1、一标段
部分沟渠局部沉降缝留设但未及时嵌缝
2、二标段
砌筑灰缝不均匀、饱满,部分沟渠几何尺寸(宽度)小于设计值
3、泉堰标段
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勘测,发现泉堰现有积水和淤泥量大,未开始施工
4、高标准一
现场已开始放线,土地平整
5、高标准二
现场已开始放线,土地平整
七、红社村
1、一标段
现场施工进度推进顺利,砌筑工艺良好,沟渠线型顺直
2、二标段
砌筑工艺比较好,线型不错
八、原材料送检
截止12月17日施工现场只有绵河一标、绵河二标、双瓦二标、同义一标、红社一标、红社二标、五方三标,五方五标、绵河马保泉、同义二标和双瓦泉堰11家施工单位送检,但只是把(砂子、水泥和石子)送检,砼砖未送检
九、施工单位反应的问题
1、沟渠渠墙设计有坡度要求的压顶是否按设计图示要求施工 2、2型农渠是否按设计图所示先做沟底后砌渠墙,目前多数施工标段都是先砌渠墙后做沟底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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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水项目技术要求篇三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一、2011-2013年农村水利项目计划下达及完成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2座中型水库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结合实际情况,在搞好分类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建设重点,增强示范效应。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片区。项目规划为2012年至2014年建设,规划项目位于巧家县蒙姑、金塘、崇溪、老店、包谷垴等5个乡(镇)23个村委会,计划改造和新建渠系工程及进行管道灌溉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809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88092亩,溉水利用系数平均规划达到0.70,有效灌溉面积提高13.03%,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5%。
(一)2011-2013小农水重点县投资计划批复情况 1、2012投资计划批复情况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及初步设计,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技施设计,报经市水利局、财政局进行初审,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进行审查批复,省水利厅、财政厅以云水农[2012]8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608.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265.23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5.30万元, 独立费用173.29万元,基本预备费124.19万元。灌溉单位工程投资1613元/亩。(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勘测设计,报经市水利局、财政局审查批复,并报经省水利厅、财政厅核审,市水利局、财政局以昭市水农[2013]46号文批复2013年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557.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265.47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4.42万元, 独立费用169.91万元,基本预备费127.11万元。灌溉单位工程投资1476元/亩。
(二)2011-2013小农水重点县批复建设内容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
在蒙姑、金塘2乡7村内新建和改造灌区渠系配套工程65条,总长131.26km,其中支渠工程18条,长60.92km;斗渠工程7条,长16.85km,配套田间农渠工程40条,长53.49km;建设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48.12km,配套50m3水池18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6165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5万亩。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
2013规划建设项目地处巧家县崇溪乡,为小海子水库中型灌区灌溉渠系新建和改造及低压输水管道灌溉工程。灌溉渠系新建和改造工程为在崇溪镇6村内新建和改造灌区渠系配套工程50条,总长113.93km,支渠渠道设计流量0.037m3/s-0.453m3/s;支渠工程6条长85.86km,斗渠工程10条长4.83km,配套田间农渠工程34条长23.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0座;6条支渠工程分别为河花堰支渠、老屋下堰支渠、干田支渠、柏木支渠、花山支渠、马洪支渠;低压输水管道灌溉工程为新建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88.95km,配套50m3水池39座。建设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88.95km,配套50m水池39座;低压输水管道灌溉4件工程为海子坝管网、白梁管网、花山管网、马洪管网。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7327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3
(三)2011-2013小农水重点县完成工程内容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完成工程内容: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项目于2012年11月招标,2012年12月初开始进行项目施工,至2013年10月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全面完成投入初步运行使用。目前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正与中标承建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在工程全面完善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后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完成工程内容: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项目招标为2013年6月,在招标后由于受汛期及田间已种植农作物的影响,项目于2013年10月初各施工单位才开始进场进行施工准备工作,至2013年10月底各施工单位才正式动工进行工程施工。至2014年2月底,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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