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规定(5篇)
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篇一
(沪昆客运专线长沙至昆明贵州段ckgztj-6标)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版)
沪昆客专第三项目部
物资设备科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因不符合质量、技术及工艺要求的物资设备,包括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设备、经过工程部认定不可再次使用的现场库存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项目部成立废旧物资处理委员会做为废旧物资处置的职能管理部门,委员会由分管物资的项目部书记主管,由工程技术科、财务科、物资设备科各科室及各工区材料员组成。
废旧物资处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
(三)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六条 物资设备科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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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收集、汇总废旧物资处置需求,制定废旧物资处置计划。
(三)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工作。
第七条 工区材料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汇总项目部废旧物资报废申请,并上报项目部物资设备科。
(二)会同财务部门具体处置经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理委员会批准处理的废旧物资。
第八条 资产管理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交报废物资申请;
(二)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三)安排已办理固定资产退役手续可以再利用的物资的使用;
(四)负责废旧物资拆卸和现场管理工作。
第九条 工程技术科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废旧物资的技术认定;
(二)协助确定废旧物资处置方式;
(三)参与废旧物资的拆卸管理。
第十条 财务部门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再利用退役物资资产调拨手续;
(二)负责报废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法律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十三条 监察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处置原则和方式
第十四条 废旧物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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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由物资设备科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
第十六条 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
第十七条 对因工程需要拆除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单位应登记造册,保证资产实物形态的安全、完整,财务部门应加强资产价值形态的管理,对拆除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清理核实,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 经技术鉴定可处置的废旧物资,由资产管理单位负责拆卸。
第十九条 物资设备科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盘点,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 对可再利用的物资,物资设备科及时安排入库,并负责库存管理。
第二十一条废旧物资应及时规范地回收处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 其它管理
第二十二条 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为防止报废物资回流进入工程建设,对报废设备在变卖处理前应进行拆解处理。
第二十四条 物资设备科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 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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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单位负责废旧物资处置前的保管及防盗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物资设备科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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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篇二
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水电站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讨论稿)
为加强公司电站废旧物资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已按规定程序履行报废手续后待处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闲置并已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和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进行处置,进一步实现电站精细化管理,挖掘内部的潜力,降低物料的损耗及成本,促进公司增收节支及有效规范仓库管理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子公司电站废旧物资的全面管理,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系。监督执行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一)、公司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资产管理部(林飞);
副组长:电站管理公司运行管理部(黄强); 电站管理公司技术支持部(陈晓健);
成 员:各电站管理子公司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运行管理部:运行管理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废旧物资出售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电站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对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出入库台帐及废旧物资的实物保管工作,保证废旧物资的完整; 在废旧物资处置时,组织成立竞拍工作,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对废旧物品的拍卖、招标等工作。
2、技术支持部:技术支持部是公司废旧物资技术鉴定部门,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并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置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办理废旧物资报废手续及回收处置工作。
3、财务部:财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废旧物资核算台帐,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督促物资管理部门对所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审批,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上级部门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物资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价款回收、会计核算财务处理等工作。
二、废旧物资回收范围与分类:
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设备更新换代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非正常损毁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残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根据公司电站实际,凡更新改造或资产报废撤除的设备,更新的工器具,项目修理及日常维修更换的零部件、旧材料、低值易耗废旧油料以及废旧工程物资等,均属于回收范围。
(一)按用途分类:
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指有实际利用价值的)
最新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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