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四篇)
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篇一
我国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经历了一个探索的过程。至2007年,全国高等学校本专科当年招生560万余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在学总规模超过了2700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了1800万人。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先后超过了俄罗斯、印度和美国居世界第一位。全国共有普通高校1908所,比1977年增加了1504所。其中高职(专科)院校1168所。30年来。高等学校为各行各业输送了3000多万本专科毕业生和研究生,还有数千万青年通过成人高校、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等途径获得了大学学历。我国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大国.基本满足了国家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对于高等教育的数量需求。
同时,自1998年。国家决定在高等学校中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迅速提升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科技文化实力和人才培养能力,极大地增强了高等教育的实力。目前,全国6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36%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立在高等学校。“十五”期间,全国高校争取到科技活动经费达到1300多亿,发表论文146.3万篇,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都超过了全国获奖总数的一半。特别是在重要的国家奖项上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2004年,高等学校获得两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填补了该奖项6年空白;2006年,高等学校又囊括了体现我国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全部3个一等奖。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全国80%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人员在高等学校,80%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来自高校。高等学校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创新。为我国高新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的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构建了高等学校与政府、社会之间以及高等学校内部的新型关系,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一、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历史成就的取得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
第一,全面展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实行的是国家集中计划、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办学并直接管理的办学体制。高等学校的学校布局、层次设置、系科专业设置按照计划经济需要安排进行,这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适应了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199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共1080所,其中62个国务院部门(单位)共管理普通高校367所,其中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36所,剩下的高校都由地方管理。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条块分割的办学体制.已不能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在结构、布局、质量、效益等方面所存在的诸多问题,高等教育多头管理、力量分散、自我封闭、效率低下的弊端日益显露,且长期得不到改变。从1998年开始,中央决定实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方式,形成了“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新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央部门除保留少数行业特别需要的高等学校外,其他的院校划归教育部管理或者下放到省级管理,通过资源共享、优化重组、一批多科性和综合性高等学校应运而生,高等教育的布局更加合理。1998年,中央部门共有高等学校345所.划归省级人民政府管理200多所。到目前为止。除教育部直接管理72所外,中央部门(单位)管理的只有50所左右。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产生了一批新的综合性大学.为增强我国高等学校的竞争力、创新能力。提升我国高等学校整体实力和水平起到了体制上的保障作用。
第二,深入进行高等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形成了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的办学体制。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学校都是由国家统一举办的,具体可分为中央政府举办、地方政府举办和行业举办,实质上都是政府举办的单一的办学模式。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由此开始了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并逐渐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办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新的办学体制和模式。民办高等教育经过不懈的长期探索,呈现出多样化的办学模式:一种是社会力量自身筹集全部资源和投入举办的民办高等学校;一种是公办高等学校利用社会的资源,采取民办机制举办的二级学院,即独立学院。强调独立办学、优质资源、民办机制;另外一种是中外合作办学。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的是引进国外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为我国培养人才,除了中外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形成新的办学实体以外,还进行许多教育项目之间的合作。形成中外合作的办学项目。目前,高等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众多,各具特色,进一步丰富了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向人民群众提供了多样化的中外合作高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符合《宪法》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办学的规定.调动了社会多方面的举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推动了高等学校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和学校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
第三.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投入机制的改革,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高等教育经费筹措模式。建国以来.高等教育经费投人实行的是单一的政府财政投入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模式。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模式已被《高等教育法》所确认。在实践中,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主要有六种模式:财、税、费、产、社、基(财政拨款、税收政策、学生缴费上学、举办产业、接受社会捐赠、设立基金),多渠道筹措经费使得高等学校投入资源不断扩大.为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地保障。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经费筹措体制仍在不断地建立和完善之中,需要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既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又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最近,有人提出高等教育的投入机制改变为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互补充.我认为,这不完全符合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法律规定。
第四,高等学校招生就业制度改革,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才培养和流动的制度。从1999年开始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首先,改变了高等学校学生的国家干部身份。长期以来,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机关和事业人员的用人计划是完全结合的,高等学校招收的研究生、大学生、中专生,只要纳入了国家计划,进入了大学和中专.就成为国家干部。实行学校招生就业制度改革后。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不再属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人员,而成为了自由流动的人才。这样,高等学校招生不再完全受当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计划制约,使大规模增加高等学校招生指标成为可能。第二,实行高等学校学生入学缴费政策。让受教育者合理承担一部分培养成本,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高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同时,为了解决贫困学生上大学的问题,国家建立完善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先后推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政策,建立了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目前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覆盖了全国高等学校。受资助的高等学校学生达400万人,占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20%。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为此与中职学生一起支出500多亿元。这一措施切实推进了高等教育领域的教育公平。第三,深化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制度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由国家统一分配改变为双向选择、自主就业。这一改革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批自由流动的专门人才。
第五.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1985年以后,为了改变高等学校内部效率低下,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局面,高等学校普遍进行了以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主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要体现为:(1)精简了学校机构,对建立中国高等教育学校管理实体的层级和结构进行了探索,调动了院、系一级的工作积极性。(2)实现了人员转岗分流,推行职务岗位聘
任制和校内聘任制,进行编制改革,大幅度提高了教职工待遇。(3)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中的领导体制改革。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了校长的职权。(4)普遍实行了后勤社会化改革,引进企业管理的模式。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高等教育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进一步改革发展提供了内部组织条件。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了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1993年制定的《教师法》明确了高等学校教师的身份是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了教师的待遇和管理制度。高等学校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可以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教师聘任制,提高了教师的整体素质。
第六,扩大并明确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努力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确定了高等学校的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具有法人资格,是改革开放以来高等学校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是逐步明确的。从法律条文上看,最早在1995年制定的《教育法》上明确规定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按照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属于事业法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当然.由于高等学校的公益性质,其民事活动要受到一定的制约。
确定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可以分为七个方面.即自主招生、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学科、自主安排教学、自主进行科研、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及其社会合作、自主开展境外合作交流、自主进行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调整津贴和工资、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这七个方面的自主权具体体现了高等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
推进制定高等学校章程。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章程自主管理。高等学校章程应当规定学校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学科门类的设置: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章程修改程序: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目前,已经有不少高等学校重视章程的制定,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对于高等学校法人地位、办学自主权和学校章程等的明确规定和切实落实,意味着高等学校不仅在与外部社会关系而且在高等学校内部关系上产生了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以《学位条例》和《高等教育法》为代表的高等教育立法,深刻体现了立法机关、行政部门高度认同并有效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的共同意愿,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经验
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源源不断的知识动力,为我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奠定了知识和人才基础,全面提升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极大地改变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面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激活了高等学校的内部组织,提高了高校的办学效率,成为了社会公共领域最为成功的改革之一。高等教育质量也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同时得到了新的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创新人才和优秀成果。回顾总结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对于今后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完善和实施具有特别的意义。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高等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正确的思想政治导向;深入研究并创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措施;积极适应了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23年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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