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治名词解读心得体会报告 农村法治概论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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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农村法治名词解读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一是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对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今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作为国家第一个宪法日,为突出学习和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推进法制文化建设。
三是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今年是xx普法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也是关键的一年,为了能全面贯彻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保证明年的普法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和提高人民的法制意识。我镇严格规划要求,逐项贯彻落实。
(二)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2月4日开展学习宪法大热潮,并向《宪法》宣誓,组织中心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普法骨干培训学法等制度,重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探索领导干部学法新方式。
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发挥学习法制教育主阵地、发挥中小学道德讲堂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适应青少年特点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开展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今年适时举办全镇中小学生禁毒知识、宪法法律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演讲比赛。
四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村活动,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明确职责,开展了农民工输出地、输入地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实地为农民工提供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是做好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学习《宪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许可法》;在公务员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在青少年学生中重点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发》等有关内容;在农民中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
(三)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一是大力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根据镇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村、镇直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意见和方案;建立和完善“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机制。
二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开展交流、评比活动,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各地和基层单位“法律六进”活动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重点推进法律进乡村、法律进校园活动。加强农村村民、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四)注重宣传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文化活动,充分发挥镇、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法制宣传栏的作用,开展禁毒知识文艺演出,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等基层单位的法律文化建设,鼓励、支持、引导农村、单位群众性法律文化活动。
二是丰富了传统宣传手段,创新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改进传统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公民的参与性。
三是做好了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8”妇女节、“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五)加强普法宣传的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职能作用,深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大学生自愿者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送法下乡村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201x年全镇“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实施阶段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工作中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普法的宣传氛围不够浓,宣传形式单一;二是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受人员和经费影响,普法工作很难得到实质性保障。
三、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保持经常性。继续通过电视、广播专栏专刊、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普法专题以及其它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多途径宣传,真正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字、网络上有文,使广大普法对象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加强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总结试点经验,推广好的典型,充分发挥各种媒体有效宣传普法作用。
二是加大普及力度,扩大覆盖面。经常组织普法志愿者广泛深入到乡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集中巡回现场讲法,以案说法,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掀起全镇学法、用法高潮,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覆盖面。
三是加大措施,破解难点。外出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既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下一步,我们将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劳动、工会、派出所等部门联系,认真抓好外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落实普法宣讲员、岗前培训、上法制课、为农民工维权等形式宣传法律,确保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不走过场。
四是加大学用结合力度,推进法治化起建设。要在抓好学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将学法用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依法治区工作。
五是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落实责任主体。建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制度和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成员单位到包联单位检查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工作平衡发展。将“六五”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适时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督办整改,有力地推动普法依法治镇工作向纵深发展。
描写农村法治名词解读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20]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 2025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 2025 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 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 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 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 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 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 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 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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