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宿舍消防制度规范(6篇)
中学宿舍消防制度规范篇一
2、居住在教师宿舍的教职工及家属,一律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电阻丝等大功率的电器,以防教师宿舍电路短路、老化等问题出现。如电路出现了问题,应及时给总务处汇报,安排专人进行维修。
3、在阳台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无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4、严禁在上下楼梯间摆放、堆积煤块、杂物等,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家中、教师宿舍前后、楼道玩火、放鞭炮等,严防事故发生。
5、教职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发生事故者应直接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6、值周行政、老师要经常到教师宿舍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防消防事故发生。
中学宿舍消防制度规范篇二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中学宿舍消防制度规范篇三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
中学宿舍消防制度规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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