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业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物业考勤管理规定(七篇)
物业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物业考勤管理规定篇一
一、凡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均执行本规定;
二、各作业所领班(主管)为专职考勤记录员,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开除;领班(主管)应在此月初上交上月考勤记录及各种有关假条,材料申请单等到管理部门办公室;
三、各作业所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原则上为8小时(吃饭时间除外),由于各作业所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各作业所甲方(客户)的实际作息时间确定上、下班时间;
四、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各作业所应当保证员工每月休息两天,如赶上甲方放法定假日,员工有薪休假;
五、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员工请假,非特殊情况,一律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领班(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一律扣除当日工资,请假与排休不替换;
七、员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位上班的;
2、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以上 ,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的;
3、员工请假逾期不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5、申请辞职未获管理部经理批准,擅离职守的;
6、伪造、涂改各种请假证明的;
八、事假:员工请事假由作业所主(领班)批准,管理人员请事假须经理批准同意,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未批准而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九、病假:
1、员工请假一律凭医院开具的证明,由本人即时向领班(主管)申请请假,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申请请假的,时候须1日内补办有关手续,不具备上述条件按旷工处理;
2、急诊病人可由家人代请假,时候由本人凭医院的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不具备上述条件按旷工处理;
十、当月病假、事假合计超过十天者,作自动退职或公司劝退;
十一、公司行政管理人员:领班可批员工一天假期、主管可批员工三天假期、三天以上必须由经理批准同意。
物业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物业考勤管理规定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均应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出勤记录。考勤员应当坚持原则,逐日记载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支持、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并在考勤记录上签字,对考勤纪录负责。各部门的考勤记录,应于考勤月份的次月2日前交至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 凡全月出满勤并经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员工,享受当月本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缺勤者,按本制度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调入、新招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各岗位工作时间:
1、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财会人员、行政部文员、保安主管、综合主管、维修管理员、综合管理员: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2、保安班长、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3、监控员:每天工作7小时(三班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4、车辆管理员:
(1)地下车库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2)路面车辆管理员每天工作6.5小时,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5、店面巡逻员:每天工作10小时,隔天休息,每月平均工作15天。
6、门卫值班员:每天工作8小时(四班三运转)。
7、室外保洁员、室内保洁员:每天工作6.5小时(以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为标准),每周工作6天,每月平均休息4天。
第八条 各部门相同工作岗位工作的起止时间应根据公司规定保持一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第九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的,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病假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市属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明但事先请假的`,按事假处理;无病假证明且事先不请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其基本工资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数 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病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论计扣结果如何,公司保证其病假期间的实际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注:岗位满月天数为该岗位平均每月实际上班的天数,下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执行。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报批手续。三天(含)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三天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超过七天(含)以上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因事请假经分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当月既有事假又有加班的,应冲销后计算加班和事假天数。
3、员工需要处理私事的应尽量安排到假期中进行,确需请假的应用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报批手续同事假。
4、员工请事假,按下列公式计扣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基数 超时工资基数)÷岗位满月天数×事假天数;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工伤假:
1、员工发生工伤,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书面报告,员工本人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证明。
2、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婚、丧假:
1、婚假假期三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另加十二天。
2、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3、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姻亲(包括配偶、公婆、岳父母)以及旁系血亲(仅限兄弟姐妹和有直接抚养关系的亲属)死亡,均给丧假三天。
4、员工请婚、丧假,应向部门经理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同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员工在规定的婚、丧假期内,其基本工资照发,其职务工资和考核奖金的计扣按《考核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超过规定的婚、丧假期,经请假同意的按事假规定处理,因病有医院证明的按病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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